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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有关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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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21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武组文

  随着新城区建设的深入,现有大部分的农村土地将征用,农民将变成城市居民。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由于即将拆迁,对继续投入农业失去兴趣,农民收入增长减缓;由于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农村社会治安情况恶化,污染加剧,农村宁静的生活环境被破坏,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对拆迁后预期的生活普遍不看好。因而,农民对城市化进程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在拆迁实施过程中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我区新城区建设的顺利开展。由此,在我区农村向城市过渡进程中做好农民的有关工作,对顺利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区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思想上有“几怕”:
    一是怕收入下降,影响生活水平。由于地处城市近郊,我区农民收入不高,2003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40元,主要是家庭经营和第一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按经营层次划分,农民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为4473元,占总数的71.7%;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为2350元,占37.7%。据此,一旦拆迁,农民将失去大部分的收入来源,又没有可以预见的收入来源作补充,这是农民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二是怕拆迁款买不起合适的住房,影响生活质量。居住环境是农民最关心,也是利益最直接的问题,传统的农村思想使许多农民穷其一生只为给子女们盖一所满意的房子,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加上收入水平较高,我区农民住房比较宽敞,80%左右的农户有自己独门独院的小楼房,相当部分的农民还有余房出租补贴收入;同时,由于传统思想在我区农村的影响较深,有不少农户是几代同堂,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拆迁后,由于房屋补偿与新购房屋存在价差,一般家庭房屋拆迁补偿款仅购买满足基本生活的一套住宅,农民的居住水平必须下降,几代同堂家庭想购买到自己合适的住房将相当困难,这是农民对城市化进程抵触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怕拆迁后没有工作可做,坐吃山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农民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因此土地成为农民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在我区农村,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年龄在40岁以上,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普遍存在“两低”现象,即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低,面对当前技术分工多元化、专业化的劳动力市场的适应能力比较差,拆迁失地后,再就业十分困难。征地拆迁中给予农民的安置费与土地补偿费只能保证农民失地后几年的生计,如不能重新就业,就意味着丧失了生活来源,只能坐吃山空,今后的生活难以为继,这也是农民普遍担心的问题之一。
    四是怕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城市抛弃。客观上讲,农民还是向往城市生活的,但其向往的不是户口的“农转非”,而是向往拥有城市居民一样就业机会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待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的福利待遇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许多经济发达的村,在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向农民发放一定数量的养老金;同时,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农民医疗费也可以报销一部分,当然,这与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农民向往着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然而,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既失去了土地和原有的农村集体福利待遇,又无权享受城市化的成果,被城市化所抛弃,这也是所担心的。
    还有一个情况是,现在,城区拆迁农民的安置不在本区,客观上割断了农民与新区建设的联系,使农民有被新区抛弃的感觉,没有对新区建设成果的认同感,那种支持南京市城市建设的空洞说教对农民来说是没有什么感召力的;相反,郊区的农民甚至没有一般市民对新区建设成果的感情,因为,由于有新区建设的这些成果,他们被迫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家园,他们是新区建设的参与者,却不是受益者,这种得失的反差导致农民对新区建设没有好感。
    综上所述,农民对城市化进程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是有其原因的。然而,新区建设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今后区域经济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经济和城市生产力的竞争,市政府提出建设河西新城区,正是基于提高城市整体经济的竞争力。为顺利推进新城区建设,有必要针对农民所担心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当然,有些农民担心是区一级难以解决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增进与农民的感情,减少农民对拆迁的担心。
    一、加强农业生产指导,保证过渡期间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过渡期间农民的收入如出现下降,将会使农民对今后的生活产生悲观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征地拆迁的顺利开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党和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虽然我区大部分农村面临拆迁,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视农民增收。但由于征地拆迁在即,较大的农田基本建设不宜再实施,增加农民收入要从品种和技术上入手,通过向农民推广适销对路的农业新品种,指导农民利用实用的农业新技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同时,划入城区后,农民普遍认为城里人不理解、不关心农民,心理上同城市管理方式有抵触,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也能消除农民的误解,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二、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为征地后重新就业做好准备。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土地以外的其他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地后大部分难以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因此,可以在征地拆迁之前开展对农民开展教育,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消除他们的陈旧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实施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适应企业用工的需要。通过事前培训,使农民在征地之前就具备重新就业的劳动技能,减少他们对征地后对重新就业的担心,真正体现政府对农民的关心。由于农民普遍存在房子拆了以后就没人管了,因此,对农民的失地培训、教育放在征地前要比征地后效果好得多;当然,事前培训也比难度大,面临的问题多,要花大力气搞好组织、协调。
    三、探索建立相应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由于我区拆迁属整体拆迁,基本上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都将被拆消,集体经济组织都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金绝不能一分了之,而要用部分资金建立起农民养老保障机制,使农民老有所养;同时,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统筹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农民病得所医,不会“因病致贫”。通过完善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减少农民能够对征地的抵触情绪。
    四、积极争取政策,使农民能就地安置。我区农民长期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对这片土地有深厚的感情,都希望自己的家乡建设得越来越好;现在,家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建设成为一个美丽的新城,而作为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农民却不能生活在这里,这是农民心理难以接受的。因此,如果能够就地安置征地农民,征地的矛盾将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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