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由职能部门评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企业遵纪守法情况。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牵头,组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对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且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党组织进行检查。对其余企业的检查,委托各镇(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办组织基层站所实施。检查重点主要是企业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凡企业或职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被查处的,在党组织评先创优中“一票否决”;对企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回报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设奖项,给予加分。②由企业职工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召开党组织和党员履责评议会,由企业主、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依据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评议企业党组织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中作用发挥情况;依据党员岗位增效承诺书,评议每个党员在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召开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评议企业党组织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工作。③上级党组织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由市委直属的各基层党(工)委对所属企业党组织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党(工)委选派到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务工作志愿者履职情况也进行专项考核。
(石组研荐自《广安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