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整合农村各种资源,统筹抓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结合青州市的实践,我认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科学、适度地调整村庄规模,对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和谐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村庄规模调整是形势任务的需要。从我市的情况看,由于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建制村规模偏小、比较分散。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搬出农村,落户城镇,村庄规模小的问题更加突出,造成农村各种资源的浪费,村级班子后继乏人、党员队伍老化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顺应形势需要,按照群众自愿、依法操作、适度调整、稳步推进的思路,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总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合并,有利于整合农村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空间,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减少村级组织运行成本;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实力,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要始终坚持三项原则。村庄规模调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因地制宜,精心运作。实践中,应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从实际出发。各个村是否具备合并的条件,能不能合并,怎样合并,都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充分听取村班子的意见,不能搞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进度。二是尊重群众意愿。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调整村庄规模,也要让农民“唱主角”。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看到村庄整合后的长远利益,从内心里支持,村庄规模调整才能顺利进行。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意愿,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三是探索创新。要从历史沿革、班子状况、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多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用新的思路、观念和办法推进村庄有效整合,避免简单机械地拆分、合并。要因村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各村实际的调整路子,增强调整合并的吸引力、认同感。
应在四种模式上积极进行探索。一是地域融合式。有些村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生产大队,后来分为两个或几个行政村;有些地域相邻的村,随着人口增长、规模扩大,村落实事上已连在一起,村民往来如同一个村。对这类村,群众在心理上已具有很强的相互认同感,具备整合的客观条件,只要党委、政府积极引导便可顺利整合。二是联村过渡式。有些村有合并必要,但由于债权、债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暂时不具备一次性合并到位的条件。对这类村,可制定分段并村规划,先设立联合党组织,共同协商解决重大事项,逐步增强党员群众的认同感。村委会可各自独立开展工作。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实现村庄合并。三是整体搬迁式。有些城中村、城市边缘村、经济开发区内的村及边远山区、库区村,由于城镇发展、经济开发、自然条件等原因需要搬迁。对这类情况,可以通过规划建设新村,将一个或几个村整体迁入,实现村庄完全整合,建立统一的村级班子。同时,适应城镇化要求,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在城镇探索建设“农民城”,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四是强村带动式。有些村经济实力强,需要膨胀产业规模,拉长产业链条,扩大发展空间。同时,村班子比较坚强,在周围村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强带弱、以大带小的方式,以产业核心村或经济强村、大村为中心进行合并,带动周围的小村、弱村共同发展。
石组研荐自《青州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