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防止出现“掺水政绩”,青州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三会一审”干部实绩考核机制。
一是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改变过去以个人书面工作总结代替述职述廉的做法,采取述职述廉报告会的形式,让每名被考核干部分别做述职述廉报告,当众介绍个人的工作实绩,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召开民主测评会。在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单位全体干部群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或降职票数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经考察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降免职。对群众公认能力较差、政绩平平,或存在问题、群众反映较大的,原则上调出领导班子。
是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向被考核对象的上级及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了解情况,以获取更全面、客观、公正的干部实绩信息。对重点考核指标,在座谈了解的同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认真采集、核实干部有关信息,防止出现虚假政绩。
四是实行部门联审制。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综治、审计、环保、计生、招商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实绩联审制度,重点看被考核干部有无违法乱纪、违反计划生育、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等“一票否决”情况。
石组研荐自《青州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