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审前公示、审计调查、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探索利用审计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任职全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办法,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坚持跟踪挖掘,问题严重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机关查处。2004年汇川区成立以来,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审计干部近10人,共提出整改事项20余项,查出违规金额91.7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73.8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
二是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推动干部任免工作。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把履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作为评判领导干部优劣的重要标准,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和即将离开现任领导岗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审计,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严把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三道关口”,并将审计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未做结论的干部,组织部门原则上不作任免方案,对在审计结果中发现有问题的干部,一律不予重用、提拔,严防“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三是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区委区政府对单位的年度考核、实施末位惩戒制挂钩,作为其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注重惩治与警诫并举,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审计认为清正廉洁、求真务实、敬业精神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处分的予以诫勉。同时,对审计中查出来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04年以来,由纪检、组织部门安排进行的警示性谈话达近20人次,举办警示教育活动2次。
石组研荐自《余庆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