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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抓好群众信访工作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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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3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做好信访工作对于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城县作为农业人口大县,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信访形势十分严峻,群众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严重。2003年、2004年、2005年全年分别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15件次、2146件次和2770件次,分别比上年上升6.8%、6.5%和22.5%; 2006年1至10月份,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584人次(件),比上年同期增长9.8%。从近四年来我县发生的信访事项分析,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数量上看,群体性信访事项不断增加,由于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目前,正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二是从形式上看,群体性信访事件常以静坐集会为主,特别是聚众在县委、政府门口要挟领导,有时打出横幅标语,煽动、串联、寻畔滋事;三是从内容上看,由于企业征地、农村财务混乱、林业采伐、干部违纪、环境污染、涉法涉诉和企业改制、劳动保障、供热供水、拆迁安置等问题导致的上访量所占比例大;四是从处理情况看,群体性信访事件解决难度较大,有的很难依据有关政策解决。特别是重复上访的问题,往往与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政策问题,信访量有增无减,重信重访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难度不断增大,上访群众过激行为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更加明显。
     
一、导致信访的原因分析
      导致我县信访量增加,特别是群众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增多的原因很多,既有制度变革的原因,又有社会发展的原因;既又干部的原因,又有群众的原因,总结归纳一下,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一)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老户缠访"。宁城县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全区有名的工业强县,经济总量及财政收入居全市前列。到2000年底,国有工业企业职工8281人;商贸流通企业职工1636人;行政、事业人员1648人。经过几年的企业改革,国字号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全部转制或破产。如宁城老窑是国有中型上市公司,职工4800人,已全部置换身份,由国有企业职工变为自然人。行政、事业人员减员2196人,比例达19.56%。加之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中出现的土地承包,林权划分等遗留问题均涉及个人利益问题,是造成个别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
     (二)不重视初信初访,导致"不细促访"。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初访重视不够,工作不细,解释不到位,形成越级上访。在大部分信访问题中,有的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看起来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来说,则是非解决不可的大事,而有的单位和乡镇对待这种问题麻木不仁、态度冷漠,听之任之,使当事人失去了对初访单位的信任感,本来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矛盾上交,出现了大量越级访。2004年8月17日原头道营子镇喇嘛洞村81岁老人徐贵福儿子不孝,不赡养老人,老人为此事曾多次找过村委会、镇政府调解,都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最后导致老人到县里上访,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没有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导致越级访。
      (三)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矛盾激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利益的调整,贫富差距、城乡差距拉大,部分群众不从自身找原因,而从外部找原因,总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怨气声声,故意找茬,制造矛盾,随着"五五"普法的实施和各种新闻媒体对法律、法规的普及,虽然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有些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大多数群众对法律断章取义,一知半解,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对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自我维护意识强烈,一旦失去,则不择手段试图挽回,当不能满足时,总和政府过不去,就认为强权压人,不采取诉讼程序,而过激地采取信访的手段。2005年10月份宁城县忙农镇刘营子村26人因自己购得假奶牛,造成生活困难,不从自身找原因,而要求政府给予赔偿,天天上访,还四次进京访,造成不良影响。
      (四)少数干部素质偏低,导致"不公致访"。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事情的理解有深有浅,执法理念有高有低,对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知之甚少,从而造成一些处罚和裁决显失公正;二是少数人员徇情枉法,徇私枉法;三是部分人员作风拖沓,对复杂案情抓而不紧,督办不力;四是有错不纠,对有些事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过分强调严肃性,而忽视其公正性。此类信访事件,约占全县信访总量的30%。
      (五)故意制造事端,导致"闹访缠访"。在信访的当事人中,有一部分人无理上访,"闹访缠访",以"访"、"闹"为手段企图使无理的要求得到满足和解决,这部分人为达目的,把上访当作职业,永无休止地缠诉缠访,甚至故意找茬"闹"访,抓住接待人员不够周全的话语不放,无理取闹,越是在重点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越是想方设法越级上访,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特别是一些越级上访者,往往抱有"唯上唯大"等心态,以为官越大、级别越高,说话越管用,也是造成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
    
  二、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一)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控访"。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对各级、各部门以及领导干部都要有明确职责划分和责任追究,同时规范上访人的行为,使信访工作步入依法有序的轨道。如信访评估制度的建立,能够超前化解纠分。在开展城市拆迁、企事业单位改革和土地征用等易引发信访问题的工作过程中,把稳定放在首位,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讲清政策,然后再实施,从而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
      (二)强化群众意识,做到"服务减访"。一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职责观。群众上访,大多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百倍关注,要树立围着群众转,顺着民心干的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好信访窗口群众发泄厌气的"释放站"、解决问题的"二传手"、维护稳定的"调压阀"的作用,多为民着想,多为民做主,多为民解忧;二要树立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接访观。大多上访者都带有一定的怨气,有的甚至情绪非常激烈,这就要求信访接待人员坚决摒弃官僚主义作风,通过换位思考,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多一些理解和帮助,争取当事人的信任。要抓住其解决问题是最终目的的心理,有效的化解怨气,解决矛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上访者的心坎上。三要树立为民掌权为民执法的服务观。大多数信访案件,都是事出有因,有理信访中也会有无理的成分,无理信访中也有有理的要求。因此,务必慎重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撇开有理、无理之争,以解决问题、息诉罢访为目的,按照"有理上访、尽快解决,无理上访、有情答复"的思路,不断增强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自觉性。
      (三)重视初信初访,做到"责任化访"。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减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认真做好上访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对当事人反映问题合理,在职责范围内能够及时解决的,应马上给予答复;对一时不能结案的,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加强联系,增进了解,征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信访部门经过多次调处仍未有效解决的信访案件,要建立定领导、定时限、定责任、包化解、保稳定的工作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要建立一套信访终结机制,在保护合法信访的前提下,严格界定违法信访和无理信访,对反映问题不合理、缠信缠访,无理取闹的,尤其是那些屡教不改、违法上访的,坚决依法处理,决不能因为其"闹",而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以达到正确引导疏导信访的目的。
      (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做到"致富降访"。大多上访主要集中在农村,要想降低信访总量,首先要在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上做文章,要为广大农民提供适用的科技信息和优质服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都富起来,化解群众上访;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组织开展好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都能看上病,看得起病,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让农民子女都能读的起书。三是要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随着农民群众经济地位的变化,他们对自己的民主权利,对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寄予了更高的期望,要求在村民自治范围内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我们要端正态度积极引导,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思想境界,村里一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定,切实把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落实好、维护好、保护好。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提高公民对民主权利的认识,确保他们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和履行好应尽义务,确保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切身利益,由此降低信访总量。
      (五)提高执法水平和干部素质,做到"源头堵访"。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干部素质,是从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的治本措施。首先要加强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在素质上保证尽量少出错和不出错。其二要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凡因执法不到位或者执法缺位,而引起群众上访案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那些滥用职权或者违法办案、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信访问题不能依法、公正、及时解决的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坚决处理,以严密的制度和纪律,保证不出现上访。其三要转变作风,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针对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深不透,有涉法问题找不准反映对象,导致信访甚至集体上访的实际,要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深入到上访群众中调查解决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在基层建立义务协调员和信息网络体系,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使一些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使广大基层干部办事公道,清正谦洁。
      (六)强化协作意识,做到"综合治访"。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信访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在乡镇应该成立综合办公室,发挥司法、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整体功能,形成部门联动,整体互动,协作配合的格局,达到综合治"访"目的。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使一些民间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按法律程序解决,控制无秩序上访。

    石组研荐自《宁城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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