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切实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到目前,全县列入省、市、县计划的9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已全面进入工程扫尾阶段,其中已竣工验收的55个,在建的42个。总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总投资约1246万元。
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思想认识到位
去年7月以来,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我县把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大局中去研究、去部署,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县委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活动场所建成“精品工程、廉政工程、群众满意工程”。一是领导重视。2006年7月15日,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委组织部的工作汇报。并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活动场所建设问题,2次召开全县性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工作督战。县委书记赵清云,县委副书记、县长黎仁寅等县领导多次到基层调研指导活动场所建设工作。2006年8月25日,县委书记赵清云主持召开办公会,解决了活动场所建设中的资金、土地等问题;2007年1月23日,县委副书记罗建南主持召开职能部门协调会议,解决了活动场所手续审批、资金拨付等问题;2007年3月22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沈志定主持召开工作督战会议,解决了部分建设村工作不平衡、工程进度不快等问题。1月30日,市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后,2月5日,县委及时召开工作现场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二是保证力量。县委成立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赵清云任组长),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了11名精干力量成立办公室,同时,解决办公经费14万元,并安排工作专车一辆,负责日常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洞发[2006]30号文件),县委村建办下发了5个专门文件,对活动场所的规划布局、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监管、功能拓展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各乡镇党委和村级组织也根据县委的部署安排,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从财政和自留党费中筹措了70余万元作为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在去年年底将两年的建设资金一次安排到位。各乡镇、建设村也分别在不增加财政债务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从不同渠道筹措了相当部分的资金,有力地推进了活动场所建设。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工作指导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各有关乡镇和村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合理规划,综合利用,节约土地资源,不盲目攀比、贪大求洋,避免乱占耕地和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严禁损害群众利益,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程招投标,统一室内布置。县建设局建筑设计院根据县委“统一标识、统一悬挂国旗”的要求设计了4套外观新颖大方、结构合理实用的活动场所样图,连同省委、市委组织部设计的几套样图,下发到各乡镇,供不同经济状况和地理位置的村选用。在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我们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招投标。各有关乡镇和村都能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把村活动场所建设与村庄规划、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活动场所建设的规模、投入的金额和功能的布局,积极稳步地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我们组织县综治委、县计生局设计了室内布置式样,统一室内布置。县委组织部、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坚持参与活动场所的选址、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对建筑材料、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为了严禁攀比风气,贪大求洋,搭车建设等现象,县委专门规定: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左右,有条件的建设村可以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需要适当扩大规模,但各乡镇和村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决不能举债建设,用地面积最多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同时,实行不定期地督查,对脱离实际、盲目贪大求全和搭车建设的村,及时给予制止,督促抓好整改。
三、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工作措施到位
为切实抓好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我县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及时协调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县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主要领导主持,相关职能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活动场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到日前为止,县委先后召开5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二是建立全程办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和建设、国土、财政、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办事全程代理制度,派出专人进行上门服务、跟踪检查,简化各类审批手续,免收政府规费,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在项目审批、管理实施中的各类问题,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建立按月报表和定期督查制度。县委要求各乡镇建立工作台账,并在每月28日前上报工作进度,做到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并不定期地编发工作简报,出台相关的制度措施,在赶进度、抓质量的同时,严把图纸设计关、项目招标关、建设规模关、材料采购关、质量监督关和工程款支付关。至目前止,累计已下发3期督查通报、3期工作简报,有力地督促了工作平衡开展。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委与乡镇、乡镇与所属村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县委常委全部联系到村,明确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负总责,联系建设村的一名以上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直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对不按期开工的6个单位,取消了其2006年度党建和组织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并把乡镇完成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列为今年下半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对被评为市百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奖励建设村2000元建设经费,并奖励该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联系建设村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各500元。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虽然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乡镇工作进度较快,个别乡镇和村进展缓慢;一些村干部群众建设热情很高,一心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模存在偏大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建设进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工程监管,全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所有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全面竣工并经验收合格。
石组研荐自《洞口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