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领导体系,是厂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只有着力加强各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自身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深入有效地推进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具体应做到:一是坚持成员单位替补制度。要实行协调小组成员和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替补制度,确保协调小组成员的完整性。二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厂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坚持工作分工制度。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各自职责,实施分工与合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四是坚持经费保障制度。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所需经费,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应列入预算,保证各级协调小组有效运转。
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化管理。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是牵动根本的重要工作。厂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面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面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要通过建立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化管理,将落实职工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有效结合。
落实工作考核制,激发公开内动力。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还是一种治理方式。只有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组织化程度,用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知厂情、明厂务、议厂政、管厂事”,才能激发厂务公开的内在动力,因此要通过细化工作规范,加强工作考核,才能对厂务公开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才能不断促进自觉公开。
严格责任追究,推动真公开。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是保证厂务公开真实有效的重要环节。推动真公开就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在坚持厂务公开四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代会的规范和管理,对实施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尺度和主体要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制度上解决工作评价和纠错罚过的问题。
坚持工作报告制度,提升监督程度。应注重从三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工作报告制度。一是坚持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各级协调小组应每年通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分工和各自的工作职能向同级协调小组报告工作。二是坚持由下级向上级报告制度。主要通过每年组织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对下一级检查调研来实施,听取下一级领导小组和基层单位的报告,着重听汇报、查台账、召开职工座谈会实施监督。三是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坚持企业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做到决策和执行全方位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石组研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