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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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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8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是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农村牧区党员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许多地方在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种种问题,有的甚至相当突出。为此,结合2006年全旗党建工作检查,中共扎鲁特旗委组织部对全旗206个嘎查村党支部近3年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全旗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总体情况,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着力探索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一些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对农牧民党员现状认识不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农村牧区基层组织特别是嘎查村党支部对农牧民党员队伍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认识不清,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基层党组织未能从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虽然进行了多次检查,但仍存在着“检查时重要、检查完不要”的现象;在行动上则不注重调查研究、没有预先制定计划,具体工作指导不力,致使一些农村牧区党组织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二)发展党员源头不畅。一是普通群众想入党的愿望不够强烈。二是申请入党人在低数量徘徊。就全旗情况看,农牧民要求入党的形势不容乐观,2004年农牧民入党申请人数3457人,平均每村16.8人;2005年农牧民入党申请人数2974人,平均每村14.4人;2006年农牧民入党申请人数2907人,平均每村14.1人。在少数一些边远地区、经济落后的嘎查村无人要求入党的情况比较突出。三是规划与发展数不协调。从近三年的数据分析,实际发展党员数与计划发展数的比例,分别为59.5%、56.0%、49.7%,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规划较多、发展较少,只规划不发展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工作连续性较差。2006年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牧区支部有3个,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5个。这些数字表明,我旗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工作连续性较差,也说明部分农村牧区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四)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规范化做法尚有欠缺。主要问题有:少数党支部没有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采取“碰头”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有的支部通过发展党员、党员转正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审批入党及党员转正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现象;部分党支部发展共青团员入党未经推优;有的将入党申请书深藏家中,视为个人“财产”;个别基层党组织把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个别党组织、培养联系人没有切实负起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有的入党申请人自传、思想汇报和教育培养、考察等方面材料内容简单、不规范等等。
     (五)发展党员数量有所减少,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三偏”现象突出。三年来,发展农牧民新党员每年平均198名,对农村牧区党组织新生力量的补充远远不足。我旗农业人口占全旗总人口的80%以上,党员发展数量少,对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极为不利,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要求差距甚远。个别嘎查村由于几年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出现“老龄化、老面孔、老资格”,支部班子不是“长期坐庄”,就是“轮流坐庄”,长此以往,党在农村牧区的群众基础将逐渐减弱。随着年龄的自然增长,现有农牧民党员存在着严重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数量偏少的“三偏”现象。截至2006年底,我旗农牧民党员5251名,从年龄来看,35岁以下的1436名,占27.3%;从文化程度来看,大专及以上的152人,占0.29%;从数量来看,农牧民党员占全旗党员总数的39.2%,占农村牧区人口的2.18%,远远低于全旗党员占总人口比例的4.46%。这些数字表明,我旗农村牧区党员数量与质量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它意味着我们必须以2.18%的党员去带动97%以上的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党的力量明显不足。
     二、主要原因分析
     农村牧区发展党员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党组织不够重视,造成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一些嘎查村党支部没有贯彻落实好党委抓党建的工作部署,对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没有认识到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是为党及时输送新鲜血液的长期性工作,而只是片面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其他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无暇顾及”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导致发展农牧民党员数量和质量都不理想的局面。
     (二)大批农村牧区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我旗许多农村牧区青年不愿留家务农守业,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范围较为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办厂、打工挣钱较多,他们见识多、眼界宽、有思想,是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的生力军。但由于长年在外,嘎查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据调查统计,农村牧区18-35周岁的非在校男女青年,外出半年以上或半年以内的近2万多人,占这一年龄段全县青年的近50%。不少嘎查村党支部反映,现在农村牧区好“苗子”难找,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通过“三个一批”的渠道外流走了,即读书升学考出去一批,当兵参军送出去一批,外出打工走出去一批,留下的多是素质较差,缺乏“打拼”精神的青年。
     (三)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党申请人望“党”兴叹。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党组织之所以多年没发展党员,多数情况都是人为设阻造成的,人为因素成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大障碍,这个障碍不打破,就难以搞好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有的嘎查村党支部负责人私心杂念重,妒贤嫉能,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故意压制人才;有的不愿发展年轻有为的青年入党,有意提升门坎,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有的重权在握,凭好恶办事,个人说了算;有的宗族势力明争暗斗,不以大局为重,搞个人纷争,相互弹劾,两败俱伤,谁也别想进步;上述“拖、卡、压”等种种现象,将优秀青年农牧民拒之党外,严重堵塞了党员队伍的源头,极大挫伤了广大青年的自尊心,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导致了众多有志青年只能望“党”兴叹。
     (四)缺乏相配套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造成错不当罚。长期以来,我们党对发展党员工作,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规范章程和规则,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在工作上的失误,表面上看,其过错和情节都不是很严重,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管,失之于罚。如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达五、六年之久不见回音,也不说明原委,这个责任该由谁负责;有的党组织多年未发展党员,支部书记照样可以连任;有的党务知识欠缺,业务操作不规范,时效性不讲究等。这些问题显然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但目前还没有处罚的制度措施,有的属于软性、潜意识的问题,很难用硬性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使得有关责任人“幸免于”责任追究。
     三、对策建议
     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要根据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我旗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发展步伐,尽快扭转农村牧区青年党员发展数量下降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嘎查村党支部的发展党员问题。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订规划,分类指导,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提高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一)明确职责,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一要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要明确苏木镇党委、嘎查村党支部,苏木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苏木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培训积极分子,负责审核审批把关,定期检查指导和考核。嘎查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好党员发展规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员发展工作。苏木镇党委书记为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具体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带头做好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带头联系发展党员“重点村”,带头支持帮助组工干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委员是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程序进行全程把关,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探索发展党员工作新举措。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三个负责”,即负责制定本村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抓好发展党员的宣传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此外,还应明确苏木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驻村干部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要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要形成旗抓苏木镇、苏木镇抓嘎查村、一级抓一级的督查考核制度。旗委每半年对苏木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办法主要是采用“听、查、测、谈”的方式进行。听取苏木镇党委汇报,查看相应的表、卡、簿等档案材料,对重点对象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并同重点对象个别谈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检查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业绩、调配、任用挂钩,并作为评判苏木镇党委组织委员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三要建立失职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激化农村牧区矛盾,引起群众激愤的。经查实,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已构成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理。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牧区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要坚决予以调整,违反党纪的要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抓住源头,健全农村牧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机制,切实解决“党源”问题。农村牧区发展党员逐年减少的原因,与缺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有直接的关系,要搞好发展党员工作,除了要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之外,还必须做好跟踪培养工作,否则发展党员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一要“掘源”,打破传统的用人观念,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要注意解决党员队伍中的认识问题,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不求全责备,扣紧时代发展的需要,把握“三个侧重”,即侧重提高积极分子队伍中经济人才的比例,把那些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承认党章、愿意履行党员义务的年轻人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侧重加强动态管理,从短期外出打工经商、搞经营管理的优秀青年中物色培养对象;侧重从身边发现培养人才,把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优秀青年培养起来,使之脱颖而出,同时做好推优工作。二要“培源”,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入党是自愿的,但不等于自然成熟,而应当靠培养成熟。要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一些素质较好、事业心较强又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重点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联系人加强培养教育,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变等待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熟、自动上门为积极教育启迪,促使其尽快成熟。三要“清源”,突出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关键在于主动发展、抓好培养、认真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制度落实;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在考察上,做到登记表、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只有培养建立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积极分子队伍,党员队伍的源泉才有可靠保证。
     (三)扩大民主,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一要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党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凡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不按正常程序公示、出现问题的,追究嘎查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二要实行发展党员“四审”制度。①政审。嘎查村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知情人士座谈会和函调等多种办法,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②预审。苏木镇党委在审批涉及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近亲”发展新党员时,必须将其全套入党材料报旗委组织部审查。旗委组织部及时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下达,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苏木镇党委重新审议,不予审批。③会审。苏木镇党委要在研究发展规划、审批党员等工作中从严把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会审,共同承担责任。同时,要建立苏木镇党委委员分工指导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凡嘎查村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及党员转正会议,党委委员要到会指导,凡出现程序不严等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④面审。坚持与新党员谈话制度,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行同新党员面对面的谈话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三要严格落实票决制。使党员充分行使好选择权和监督权,解决举手表决时难以表达党员真实意愿等问题。
     (四)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素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这项工作的许多具体操作要由基层广大党务干部来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党务工作者素质的高低。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相当部分是由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造成的。因此,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刻不容缓。要抓住这个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要建立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调训制度,实行党务知识考试考核办法,通过举办各类以会代训及专题讲座等培训班,强化业务知识教育,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要因情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要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出原因,进行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努力消除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逐步实现良性循环。要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做法上对党支部加以指导,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效率。

    石组研荐自《通辽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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