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这对基层党组织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通过社会、上级组织、本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四个层面的努力来提高本领,提升能力。从社会层面看,需要政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为能力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层面看,要加强领导,通过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资源支撑体系、健全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等途径,大力推动能力建设的具体落实。从基层党组织自身看,要通过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从党员个人看,要认真学习、积极实践,不断增强自身素质,通过发挥才干及相互密切配合,提升组织的整体能力。
——巩固和扩大基层党组织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基层党组织自身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在群众中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探索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要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在一个时期内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定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充分运用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自重。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内通气会、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等途径,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交流认识。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要健全党组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不断创新载体和方法,保证党同人民群众始终心心相印的血肉联系。
——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党组织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基层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强不强,往往影响着整个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培训至关重要。要大力推进“班长工程”建设,在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同时,把基层党支部书记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各级党校的主体班,开展“支部书记进党校”轮训活动,努力提高他们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要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强案例教学和情景教学,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以及应对之策。要请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进课堂、上讲台,结合工作实践,传授开展群众工作的具体方法和实用技巧。要注意总结先进基层党组织好的工作思路、做法和新鲜经验,及时在面上推广,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资源支撑体系。在新形势下,广大基层党组织所肩负的引领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各方面的任务日益繁重,责任越来越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仅需要基层组织自身苦练“内功”,还需要从外部创造各种条件,为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资源支撑体系。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财力支撑机制,可以逐步将基层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每年拨出资金,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证。可以尝试建立党建工作基金、发动共建力量等,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要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办公设施达标建设,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注重整合现有资源,认真抓好配套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建设好。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考核。一要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应根据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能力作出具体要求,做到科学合理、责任明确、切合实际。二要注重能力考核的侧重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由于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拥有的资源不同,在能力考核的要求和侧重点上也要有所差别。三要完善考核测评体系。为了便于操作,对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考核可以与其他方面的考核合并,形成一个综合考核体系。要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构建简明实用、公开透明、不断完善的能力测评体系,力求对能力和实绩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四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效应。把能力评价、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发基层党组织提高能力、增强本领的内动力。
石组研荐自《吴中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