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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电视竞选”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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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5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3月27日,南京市16名市管副职干部通过电视演讲答辩,竞争四个正局职位。这一电视直播被网民称为“电视竞选”,或“电视PK”。3月31日,南京市人大通过对四个“电视竞选”胜出者的正式任命。

  据媒体报道,此前,2月26日,南京举行全市推荐候选人的干部大会,与会者包括南京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出席过党的十七大和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等,共300多人,推荐包括市政府47名组成人员人选和4位区(县)委书记人选。51个职位的备选者都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职干部,有几百人之多,基本上是在符合条件的人中进行“海选”。能够进入电视演讲答辩的人,都是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中名列前茅者。

  这种从提名直至最后任命的做法被称为“公推公选”,其意义已经超越南京一地,引起了全国范围的热议。

  当下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其大趋向是扩大群众参与度,扩大民主、公开,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坚持这一改革方向,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南京市通过“电视竞选”选拔领导干部,是在十七大精神下,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种实质性改革。

  首先,提名方式民主化。提名方式对于选拔任用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无论有多么复杂的考察程序和民意测验程序,但如果提名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那么,很有可能导致真正优秀而上级不了解的人进入不了程序。因此,提名规则、提名权掌握在谁的手中,是至关重要的第一环节。南京市“公推公选”的第一意义,就在于凡符合条件的人都列入备选名单,由与会代表们而不仅仅是“上级”填写。虽然这种提名方式并非南京独创,在此之前已有多个单位或地区实行,但是很多单位是对非“要害”岗位、副职岗位进行民主推荐、公开竞争,而南京是对全市47个政府组成人员和4个区县的正职领导实行大面积推荐,并且包含了被社会认为是“强势”权力部门的正职,这的确是少有的。把提名权交给更多的人,是对大多数人的信任,也是大家的权利,同时对于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具有重要意义。当然,提名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北京市2005年公开竞聘三名正局职务,有个人自报、组织推荐报名和社会举荐报名三种方式。这说明,提名方式的改革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操作方式也是多样化的。随着民主进程的深化,提名方式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将会更加完善。

  其次,过程公开透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潜规则可以干扰明确的文字规定,比如,可以通过“做工作”、“个别酝酿”等等,使个别人的意图得以贯彻。即使是通过不同方式推荐进入程序的人,在过程不公开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各种潜规则、甚至通过少数人的操控而在考察和投票中过关。但是,南京的电视公开直播,使得凡是关注此事的人都能够识别答辩者的答辩水平,减少了暗箱操作空间。如果答辩环节表现突出者意外落马,人们就有理由质疑选人过程的公正性,而有关部门则需出面说清理由。因此,公开透明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防止各种潜规则,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杜绝选人用人中的问题,但至少有助于使人们看清事实真相,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腐败空间相对减少。

  第三,规范竞争。在选人问题上发展民主是共识,但民主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竞争。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党内能否有竞争?怎样竞争?都是难以回避的问题。事实上,跑官要官也是一种竞争,只不过是一种不良竞争而已。在民主提名――特别是在某些地方允许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联名举荐的背景下,竞争是事实,是常态。南京“电视竞选”本身就含有竞争意义,16人竞争四个岗位,如何规范竞争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电视竞选”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是要有竞争的平台。就在不久前,在十七大之前各级党委换届和今春各地两会期间,均有少数人因为“拉票”而受到处分。在不允许“拉票”且大多数候选人不“拉票”的情况下,个别人私下“拉票”既破坏选举规则又形成了不公平竞争,所以应当受到处分。但认真反思一下,如果能够给大家一个平台,给那些有意愿承担某一职位的人公开展示自己的意愿和能力的机会,就可以使竞争合法化并得到制度规范,形成公平竞争的局面。这样的平台,在南京这次公推公选中出现了,电视直播就是公开竞争平台。二是竞争规则问题,竞争规则公平合理就不至于引起内部分裂,从而产生良性竞争,而规则不公正不合理就会引起恶性竞争。“电视竞选”,最基本的规则就是公开、透明,就是靠实力竞争,而不是靠“关系”,更不是靠对他人的攻击去竞争。三是维系公平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裁判的公正,而裁判者是坐在台下的200多名来自南京市委、市人大等单位的代表,其中,包括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代表35人,甚至可以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观看电视直播的观众都是裁判者。也就是说,裁判者本身超越了单位内部的人际“关系”掣肘,其公正性相对较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选人用人中的竞争问题会越来越凸现出来。竞争可以给干部队伍带来活力,只要把握住科学的规则,展示个人能力而不对其他竞争者进行人身攻击,就可以维系党内团结而不至于导致分裂。

  当然,这种选拔方式并非完美无缺,还有若干问题需要思考。比如,领导职务的素质是多方面的,考试、答辩、演讲反映的仅仅是某些方面的能力,人的品质能否通过答辩充分显示出来?再如,提名方式是否可以更加多样一些?在基层通行的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联名举荐是否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又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公开竞争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今后业绩如何,决策力、执行力如何,至少需要长达一至两个任期的跟踪调研,才能对这种方式本身下最后结论。但是,无论如何,以扩大民主、增加公开透明度为取向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毕竟已经开了头,只有不断探索,努力解决新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真正形成充满活力的、能上能下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用人机制。

  (石组远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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