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用人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内退、待岗、停薪留职等新情况。不少党员组织、人事关系在企业,但实际上已外出“下海”或回乡生活。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是各级组织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对此,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门调查。
一、准确把握企业“离岗”党员的时代特征
1、心理失衡严重。党员离岗后,产生的心理震荡很大,绝大部分抱有比较复杂的心态。特别是一些内退、待岗的党员,考虑生存发展的多,考虑“权利义务”的少,党员先锋模范意识下降。
2、职业流动性大。党员离岗后,有的到经济发达地区打工;有的常年在外承包经济实体;有的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流动性很大。
3、行为社会性明显。党员离开企业后,改变了过去那种以企业为主体的活动模式,成天与社会打交道,环境复杂,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他们影响较大。
4、与原单位关系松散。党员在岗时,受到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约束。离岗后,只是人事、组织关系在企业,很少受到企业的约束,他们与企业的关系由过去的紧密型变为松散型。
二、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企业“离岗”党员教育管理的途径方法
1、理顺组织关系。从“离岗”党员的实际出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他们所从事工作的行业特点和活动规律,理顺组织关系。对停薪留职党员,要及时将其临时组织关系转到新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督促其定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于领办承包经济实体的党员,要尽可能帮助在其企业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便使这些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对于在本地固定地点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党员,可遵从党员本人意愿,或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仍保留在原企业,参加组织生活。对于待岗党员应视其返回原企业上岗期限长短,确定其组织关系归属问题。对于内退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户藉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内退党员在3人以上可单独设立党组织,隶属于企业党组织管理。
2、加强教育管理。一是党性观念的教育。要组织“离岗”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学会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问题;学习党章,明确新时期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应尽义务,增强党员发挥作用的自觉性;学习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党的宗旨和崇高使命,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二是遵纪守法的教育。党员离岗后,企业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他们的约束减弱。要着力加强对他们法纪法规、宪法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时刻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党纪法规,遵从社会道德。三是现代知识的教育。要结合“离岗”党员从事的行业,对他们进行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国内国际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技能的教育等,帮助他们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促进发展。
3、健全管理制度。一是目标管理制度。把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党员在一定时期内应做的工作、应达到的要求,通过目标的形式明确起来,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严格考核。二是定期联系制度。要求党员每季度向所在企业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企业党组织要时刻与所属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介绍企业的生产形势,发放有关学习资料。三是委托管理制度。“离岗”党员分布散,流动大,仅靠企业党组织自身力量管理,有时难以奏效,可委托“离岗”党员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四是集中学习制度。要定期对“离岗”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向他们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他们开展专题讨论,及时听取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广泛征求他们对企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的形势,有效激发他们的热情。
4、注重政治引导。针对“离岗”党员的特点,充分发挥“离岗”党员在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政工员”的作用。引导“离岗”党员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非党离岗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减少心理震荡,为企业分忧解愁;二是“信息员”的作用。“引导离岗”党员收集有关企业发展的人才、技术、资金等经济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三是“推销员”的作用。引导“离岗”党员积极帮助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四是“监督员”的作用。引导“离岗”党员及时收集社会对企业产品和企业行为等方面的反映,反馈给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竞争能力;五是“领航员”的作用。引导“离岗”党员通过自身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生产经营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