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组织信访工作是组织部门联系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组织部门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的窗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信访矛盾增多,范围扩大,信访秩序渐趋恶化,组织信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调查渠道不够宽。如要求解决待遇的信访,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渠道一般只是查阅本人档案和相关历史档案资料,但如果由于时间久远,资料出现不规范和遗失,或是工作单位跨区域异动无法核实,就会造成信访反映的事实无法认定。
二是调查手段较单一。如对揭发类信访,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查阅会计报表、审计结果等相关资料作为依据,但在调查过程中,缺乏纪委“两规”和政法部门强制措施等刚性手段,也就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三是人员配置不到位。由于人事编制等方面的原因,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职专干没有到位,同时业务培训和素质提高跟不上,导致组织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不高。
四是处理方法欠新意。大多数信访处理都只是由接访人就信访问题进行相关调查,得出结果后,再对信访人作出答复,信访人和被信访对象没有面对面的交流机会,信访问题也就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增进与人民感情、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确实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笔者认为要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标本兼治意识,变治标为治本。要转变传统组织信访工作就信访抓信访的观念,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观念,在抓好以往信访工作有效做法、有效制度的同时,狠抓信访源头的综合治理,力量向基层强化,工作从基层抓起,矛盾在当地解决,重点解决组织工作不力和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筑牢组织信访第一道防线。
二是树立超前预防意识,变被动为主动。要转变组织信访工作坐等“上门”、被动“受理”信访问题的观念,建立灵敏、准确、迅速的县乡村信息反馈系统,及时掌握信息,防患于未然。在做好超前预防的同时,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问题上,可以每月召开一次组织信访工作例会,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会诊”,寻求治根治本的有效途径,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树立联席处访意识,变单一为联合。要转变传统信访工作单纯靠组织部门单独处理信访问题的观念,树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观念,把各种思想政治的、社会舆论的、组织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结合起来,使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定期召开由纪委、审计、计生、农经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合力攻关,联会办案,共同化解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树立制度创新意识,改变传统接处访方式。破解组织部门信访难题,除从转变作风入手,贴近上访群众,了解事实真相,沟通交流感情之外,关键是缺乏一种有较强说服力、易被上访群众接受的信访事项处理模式。新《信访条例》的出台,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为党委部门处理信访事项提供了一个新的参考模式,也是破解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信访工作难题的有效途径。其一,对信访事项进行听证,矛盾双方面对面辩论质证,易于查清事实真相;其二,实行信访听证,主持人居中组织听证程序,便于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促进矛盾解决;其三,听证公开进行,信访人和被信访对象地位平等,主持人根据事实和相关政策作出听证结论,形式公开、公平、公正,易被信访人接受,将信访矛盾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