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我们党的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公务员队伍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市79家副科级以上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全面摸底,并深入部分乡镇和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门座谈,对我市公务员队伍现状与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
截止2004年底,全市共有在职公务员1112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42人,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477人,分别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3.8%、42.9%。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人,占0.08%;具有大学学历的355人,占31.9%;具有专科学历的581人,占52.2%。调查数据显示,年龄结构近年来也有了一定改善,目前,全市45岁以下公务员733人,占公务员总数的65.9%,其中,35岁以下公务员251人,占公务员总数的22.6%。从总体上看,与1995年推行公务员制度初期相比,公务员队伍在数量上更趋精简,结构上更趋优化,素质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把了新录公务员的“进口关”。从1997年至今,我市党政机关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共组织了10次公开考录和公选, 58名优秀人才被选拔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占在职公务员总数的5.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全面贯彻党的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已成为党政机关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活力的主要途径。
2、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机制。调查反映,近年来,在职公务员培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以讲学、讲座、研讨、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重点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知识的培训,不仅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更拓宽了公务员队伍的知识面。为了切实增强公务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从2003年起,我市先后选送了38名年轻干部到上海、深圳、广州等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通过形式多样、高效优质的教育培训和实际锻炼,使公务员队伍的思想观念、管理能力和工作作风都得到了全面提高,效果十分明显。
3、健全了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一是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充分发挥了考核的作用。二是探索实施了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初步形成了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三是广泛开展了公务员队伍“两创三争”和评选“人民满意机关”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用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带动公务员作风的转变,引导广大公务员勤政务实、廉洁奉公,促进公务员队伍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如2005年3月,市交警大队和市审计局苏国孝同志分别被湖南省文明办授予“湖南省人民满意机关”和“湖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四是切实加大了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力度,为后备干部铺路搭桥。调查资料表明,近三年来,全市共培养后备干部172名,其中已成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有38名。
二、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调查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年龄、知识结构趋向合理,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是,对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对政府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是学历层次偏低,创新能力亟待提高。调查表明,目前我市公务员队伍文化结构不尽合理,专业结构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公务员队伍创新工作能力的发挥。从学历看,业大、函大等“五大生”多,高学历和正规大学毕业生少,从而导致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学习内容不够系统,对经济政策和管理知识掌握不够充分。从知识结构看,熟悉市场经济管理的人不多,掌握法律、金融、信息技术以及现代行政管理的人员缺乏,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少。其次是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偏低,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依法行政能力偏低的原因有三:一是公务员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虽然市委、市政府把公务员的培训教育放在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首位,但基于地方财力的考虑,大多数教育培训工作都放在本市市委党校进行,由于培训地点就在本市,参训对象常常在培训期间就被单位领导以工作人手不够召回单位上班,从而使培训教育工作大打折扣。二是具备专业性质的行政部门“外行”较多。由于领导干部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专业性质较强的行政部门被安排进一些不具备专业技术的行政领导,沉淀积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专业行政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官本位”思想仍然严重。虽然政府管理工作的对象和方式近年来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仍有少数公务员的思想观念停滞不前,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方式,依法行政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仍比较淡薄,有的公务员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不尊重法律法规,工作中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公务员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着不思进取、不图创新等现象。
2、公务员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公务员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经过2002年机构改革,形成了以30-45岁年龄段为主体的人员结构,老中青结构比例失调,人员配备不尽合理。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30岁以下、30-45岁、45岁以上分别占10%、58%、32%。以上数据显示,我市公务员队伍年龄已严重老化,正处于青黄不接。二是“混岗”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了公务员岗位结构混乱。“混岗”现象是本次调查中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我市共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1112名,而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有119名,“混岗”现象几乎遍及全市所有党政群机关。这些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混岗”人员,虽不具备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但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而一时无人取代。三是领导职数过多过乱给公务员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调查中发现,通常一个十多人行政编制的单位,专职工会主席、纪检书记一应俱全,再加上副局长副书记等,单位的行政编制数就几乎全被班子成员占据,从而常常出现机关工作人员“官比兵多”的现象。
3、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考核激励机制没有硬性标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虽然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定性考核,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对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仅有定性评价而没有量化标准,没有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个人工作业绩的评价没有与单位的业绩结合起来;对个人工作态度的评价没有与工作服务对象的评议结合起来等等,致使评价标准不明确,考核差距不明显。有的单位还出现“优秀”轮流坐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等级”等现象,致使考核不能很好地发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二是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实行全方位、大跨度的轮岗交流。虽然目前公务员在各单位内部轮岗已经基本实现,但整个公务员队伍还没有形成一个促进人才流动的良好运行机制,跨部门、跨系统交流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尝试。
4、公务员薪酬待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改善。这次调查中,就公务员薪酬待遇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有三:一是公务员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存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具有罚没和收费权的“油水部门”明显高于那些“清水衙门”;二是公务员住房公积金存在配套补贴不到位的问题;三是由于社会保险的压力,公务员社保基金存在违规扣除的问题。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目前还有少数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具有专业职称的公务员,没有按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公务员工资,而仍然执行职称工资,致使同等级别的公务员工资差别较大。
三、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1、要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针对公务员学历层次和依法行政能力偏低的问题,必须在公务员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培养公务员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更好地武装公务员的头脑;要通过学习法律、金融、信息技术以及现代行政管理等知识来更好地提高公务员行政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要通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来坚定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当官”,“为谁服务”等问题,切实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奉献、诚实热情的职业道德品质;要通过学习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理论修养,着眼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水平;要通过学习全面树立公务员队伍“终身学习”的理念,全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公务员队伍。其次要建立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途径,当前要注重两个优化:一是优化培训内容。要结合公务员岗位差别,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要突出科学的行政理念教育,突出经济管理、金融、国际经贸、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培训。二是优化教育形式。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一方面要选送中青年干部到重点高校进行脱产强化培训或到国内外发达地方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另一方面要通过举办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课来开阔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提高各类培训的质量,严把培训考试关,防止培训流于形式。要通过形式多样、高效优质的教育培训,使公务员队伍的思想观念、管理能力和工作作风得到全面提高,从而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
2、要加大考试和竞争力度,创新公务员队伍的选人用人机制。为了切实缓解公务员队伍中“老的出不去,新的进不来”的现象,我们必须切实加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竞争选拔力度。首先要严格逐年考试录用制度,把住公务员“进口”关。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选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坚持“凡进必考”制度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建立健全公务员选拔工作的各项具体制度,出台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公务员选拔一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年龄和能力结合起来、把文凭和水平结合起来、把个人意愿和组织分配结合起来;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要防止出现制定选拔方案上的倾向性,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三要贯彻群众路线。其次要建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一方面要尽快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拓宽“上”的渠道和疏通“下”的渠道。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当前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务员“末位调整”、“末位淘汰”和“待岗培训”等制度,对不合格公务员要按规定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实行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有利于防止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才适其位”的良好氛围。要加快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步伐,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制度,为年轻公务员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以避免出现年龄断层现象,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要敢于大胆启用年轻干部,对那些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及时、大胆使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充分施展才华,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要加大考核和交流力度,完善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首先要建立全面客观的考核机制。干部考核是搞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要根据干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民主性、客观性和全面性,注意定量与定性的有机结合。在考核内容上,既要以考核政绩为中心,又要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诸方面;既要考核其履行现任职务的情况,又要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在方法上,要尽力克服考核标准过于原则化的问题,能够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要继续以考核激励机制和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机关”活动来推动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其次要探索完善合理适用的公务员交流机制。公务员不仅要在本部门进行岗位轮换,还要通过组织跨系统、跨部门竞争上岗来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要把握适当、适度、适时的原则。一是公务员交流的层次要适当,不仅要坚持工作性的交流,更要重视培养和使用性的交流,要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的优秀干部交流出去;二是公务员交流的数量要适度,要确保交流工作不影响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延续性,要保证本单位留有足够的政治业务骨干;三是公务员交流的时机要适时,要根据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实际,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做好公务员的交流工作。
4、要兑现相关工资福利政策,规范公务员队伍的薪酬待遇。要切实解决公务员薪酬待遇上存在的不平等、不合理问题。第一,要在全面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建立规范化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一是要规范有序,将现有“暗补”津贴补贴改为“明补”,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项目和发放办法;二是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津贴补贴标准,逐步建立与工作职责和任务相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要严格监督,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第二,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对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具有专业职称的公务员,一律取消其职称工资,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能兑现其职称工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