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性环节,它对于选准用好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用人不准、不当,甚至失误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干部考察失真的成因,努力探索解决干部考察失真问题的科学对策。
失真的成因
其一,考察组织实施的缺陷性。当前考察组织实施的缺陷性表现在:考察面窄,往往实行等额考察,在少数人中选人;考察时间安排不科学,一方面任前考察时间仓促,没有时间作充分准备,考察只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另一方面,没有将平时考察与用时考察结合起来,使考察工作在时间上缺乏连续性;考察人员数量偏少难以适应考察工作的需要。由于考察人数少,考察对象多,时间紧、任务重,考察近乎走马观花;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干预考察工作,有的领导考察前划框框、定调子,授意考察,这样个别领导干部“一锤定音”,考察工作流于形式;考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能适应考察工作的需要。一些考察人员政治素质不足,工作中不坚持原则、工作不深入、责任心不强,少数考察人员甚至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一些考察人员业务能力较弱,对干部考察的程序、方法、要求不够熟悉,不能有效地组织考察工作的有效进行;有的考察人员缺乏辨证思维、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能正确把握德才标准。
其二,考察标准的局限性。我们考察干部的“德才”标准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缺乏具体量化的指标,在实践中不好把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考察工作的真实性;在政绩考察中我们还存在一些误区,对什么是政绩,应有怎样的考察指标体系,各地的理解与做法不一致,领导者的实绩与下属的实绩应如何划分,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措施,有的政绩考察重效果,轻“投入”,忽视对资源投入的考察,造成考察的不公正;民意标准不太明确,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考察参与者的文化素质、思想认识、与被考察者关系的远近等因素,都会影响考察参与者对考察对象德才的评价。
其三,考察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由于担心跑风漏气,在干部工作中过分强调保密性,使干部考察工作在一种比较封闭的状态下进行,使考察工作难以听到群众的心声,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甚至成为用人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在实际操作中,过于偏重看资料、个别谈话等静态考察,缺少实地的、跟踪的动态考察,集中性、临时性的突击考察多,日常考察情况的积累少,分类、动态、公开等新的考察方法较少使用。在考察手段上,很大程度上主要靠手工操作加感官判断来完成,大量现代化的手段,如计算机技术、统计数学等都未使用;干部考察的范围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注重对考察对象八小时内工作圈的考察,而忽视了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服务圈、生活圈的考察,注重对考察对象表面现象的考察,而忽视了对一些复杂、敏感、深层次问题的考察,结果对一些“两面人”干部就只能看到其第一幅面孔,而看不到第二幅面孔。
失真的对策
其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考察队伍,实现干部考察队伍的专业化。要提高干部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使他们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强的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要加强对考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其他必备知识培训,使干部考察人员力求成为既精通干部考察工作,又熟悉其他方面知识和工作的通才;要加强干部考察队伍的组织建设,注意改善干部考察队伍的结构,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实行考察人员的资格认证,严格考察人员条件。
其二,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实现干部考察范围的立体化。要扩大接触面,注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有反映、有意见分歧或情况复杂的干部,要注意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经查有问题的,坚决不能提拔重用,严重的还应移交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要把定期和不定期考察、任职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察、届中考察与任免前考察、现实表现考察和历史表现考察结合起来,将考察工作日常化、连续化,避免“一次考察定终身”可能造成的失误。
其三,制订干部考察指标体系,实现干部考察标准的具体化。要根据不同职务各自的特点,实行分类考察,制订科学的考察标准和体系,要增强考察指标的可比性、可考性、可操作性;要针对干部考察中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过于抽象、参评者对诸多项目难置可否等问题,要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标准进行量化、细化,使之更具针对性,同时又简便易行。
其四,在继承传统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干部考察的新途径,实现干部考察方法的科学化。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破除干部考察的“神秘化”、“暗箱操作”的弊端;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考察,掌握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有关情况。考察干部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家庭生活中的表现及态度,更有利于准确判断一个干部的本质;要把组织部门的考察与审计、财税部门的审计和财经监督结合起来,要明确规定,干部不经审计,不予提拔重用;要综合运用多种考察形式,将个别交谈、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信访等形式有效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入 测评、模拟、演讲、答辩等多种有效的办法,实现干部考察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的转变;要制订《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条例》,实现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
其五,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实现干部考察监督的严格化。通过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将考察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那种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纪律的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干部考察工作监督机构,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机制。在组织考察环节,干部考察监督机构要组成跟踪监督组,对考察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要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监督制度建设。要健全干部考察监督网络,拓宽干部考察监督渠道,将各种监督形式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考察工作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