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道利
干部借调是指上级机关因工作需要从下属或相关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帮助某项工作。这对机关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干部借调中出现了一些倾向性问题值得注意。
干部借调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随意性大。借调干部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借调程序应比较规范,往往要经过考察、集体研究才能决定。近几年,借调干部随意性增大,既不经过集体研究,又没经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或备案,往往是某个单位领导一句话就可以了,人情借调现象时有发生。据对鼎城区区直机关借调干部现状调查统计,区直机关现有各类借调干部58人,其中有编计划调进的10人,抽中心的21人,跟班学习的12人,其他15人。二是时间长。借调干部本来应是单位临时抽调帮助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时间一般不会太长。现在干部借调的时间越来越长,2至3年已很普遍,5年以上的也不鲜见。鼎城区区直机关现有借调干部中,一年以下的16人,占27.6%,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34人,占58.7%,3年以上5年以下的5人,占8.6%,5年以上的3人,占5.1%。三是管理空档。原单位视借调干部为调出人员,在参加组织活动、思想教育上往往是不愿管而放任不管;借调单位一般侧重工作管理,对借调干部的思想学习、组织活动主要依靠原单位管理而疏于管理,经常造成借调干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脱节,形成两不管的现象。四是待遇不落实。借调单位只管用人不负责待遇,原单位不用人却要负责工资待遇,在这种格局下,在借调干部待遇的落实上,原单位经常与借调单位发生矛盾,借调单位常常以种种理由减少、拖欠或拒绝承担借调干部待遇,每到年终,借调干部为落实待遇,跑上跑下,弄得身心疲惫,不少领导出面为借调干部讨要工资。据调查,鼎城区现有借调干部中,仅有11%的干部100%享受了原单位的福利待遇,绝大部分借调干部福利待遇因各种原因被打折扣。
借调干部现象增多的原因:一是中心工作增多。如:“三个代表”、“四个观念”、“农村远教”、“先进性教育”等中心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抽调一批干部参加。二是人才短缺。不少单位需要一些专业人才,特别是从事文秘写作人员,现有借调干部中,从事文秘的有33人,占总数的56.9%。这类借调干部主要分布在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等主要工作部门,以及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三是编制限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了严格规定,现有的人员编制都已满员。这就导致了干部想调调不动,只得借用的局面。四是自身发展需要。近年来,乡镇工作环境不尽人意,不少乡镇干部希望调进城市机关工作,在正式调入之前,往往以借调干部身份先行进城。鼎城区现有58名借调干部中有42名来源于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占借调总数的72.4%。一部分借调人员想通过在上级机关“深造”后,重新安排工作,得到提拔重用。还有一些不是公务员的事业或企业干部寄希望通过借调进入行政机关以图解决公务员身份。
干部借调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加重了基层单位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某乡镇相继有6名干部借调到区直机关,乡镇一年要为借调干部支付工资福利近3万元,乡镇经济负担明显加重。二是助长了机关不良风气。个别单位出现“忙了借调的,闲了在编的”的现象。三是挫伤了借调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干部借调之初常常是对未来充满向往,工作积极性也十分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借调干部依然是寄人篱下,久居“编”外,结果是年龄熬大了,原单位的位子早已被别人替代,回原单位已不现实,调入被借调单位又基本没希望,工作安排上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加强借调干部管理的建议:一是严格程序。借调干部必须由借调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凭批准的借调通知单通知借调干部到借调单位工作,防止人情借调和随意借调。二是限定时间。借调之初,就要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期满,及时让干部回归原单位。三是加强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出台专门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对借调单位与原单位的责任要进行明确,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双方的协调沟通,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确保借调干部思想、学习、工作三到位,同时要积极帮助他们落实好经济待遇,关心其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作者系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