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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情况专报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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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02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干部监督工作专辑 

目    录

领导言论
李秋葆:要用监督机制管理领导干部
向美华:谈领导干部的“递延权力”

经验交流
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 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抓住三个环节,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工作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监督的几点认识
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进行监督的几点做法
从“五坚持”入手 理性对待有过失干部

干监动态 
市委组织部检查部分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
 
●领导言论●

要用监督机制管理领导干部
中共鼎城区委副书记 李秋葆

    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如果管理不严,失之过宽,必将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甚至滋生腐败,进而动摇政权建设和党的生存根基。
    首先,要严格管理。一是严格党内生活。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强化党性意识。二是严格目标管理。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指标,定期考评,兑现奖惩。三是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加大对干部选任的监督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加强培养,大胆选拔,努力造就一大批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领导人才。
    其次,要严格监督。一是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法律、行政、群众、舆论,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体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和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监督力度,发挥监督的效能。三要严格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诫免制度、谈话提醒制度,任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通过严格的监督机制使各级组织做既能到大胆提拔使用,又能做到不失之过宽,做到经常提醒,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
    第三,要严格纪律。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条例、制度的要求,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处分力度,要及时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和腐败行为,决不姑息迁就。要通过纪律来约束监管领导干部的行为。

 

谈领导干部的“递延权力”
中共鼎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向美华


    “领导干部的‘递延权力’是指领导干部身边的家属、子女、亲友及秘书等工作人员借助领导权力、地位、威信等影响,享有并行使的一种附庸权力,是由领导职务衍生出来的权力,其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其特点及危害:
    一、“隐身性”强,易导致隐性腐败。“递延权力”腐败不是领导者所为,因而也一般不易被察觉,其隐身性很强,往往领导的亲属、秘书等借其权力犯案后,领导者本人却蒙在鼓中,备受其害。
    二、“舆论导向”坏,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坏领导干部形象。领导者身边的人借领导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过程中,往往会在干群中形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领导身边的人可为所欲为”的错误认识,影响党的形象,损坏领导干部的威信,导致党群、干群关系恶化。
    三、“破坏力”大,腐败造成的影响坏。领导者身边的人往往是“狐假虎威”,他们在操作过程中,假借领导权力谋私利不择手段、肆无忌惮、不计后果,认为即使出了问题,也有领导在上面扛着,因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更严重,影响更坏。
    鉴此,对于领导干部“递延权力”监督与管理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建议:
    一、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并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教育,使之真正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坚持掌权为公,执政为民,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用自己的威信和高尚品格去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对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实施有效管理。管好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的一系列规定,细化、硬化各项具体措施,加强对他们的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并充分发挥好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搞好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和领导干部身边人员日常行为的监督。
    三、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一方面,要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机构改革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降低诱发“递延权力”产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对人事任免、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切实防止公共权力被滥用或“走私”。
    四、健全完善防范预警机制,搞好权力的运行监督。要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个人财产公示等制度,让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党风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谁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推行公开选用、定期轮岗、任职回避等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让领导干部的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领导干部的“递延权力”。

●经验交流●

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  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

    一、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对象和项目
    1、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实践表明,财务收支、经济决策、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也是群众最敏感的。因此,我们在审计中,始终把审计内容的重点放到这些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把群众想知道的事情查清、查实,力争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把群众最关注的单位和个人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在 “三年轮审一次”、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把审计对象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上,尤其是把政府组阁局的局长以及县处级、正科级后备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力求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最重要的岗位上来。
    3、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审计项目。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既是干部最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最需要澄清的内容。我们坚持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2001年4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区某镇2000年将农贸市场转让收入65万元和芦苇场收入25万元,共90万元未按镇党委决议还债,而作了其他用途。我们在对其镇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我们把这一问题作为重点审计项目。通过仔细调查,核实该镇实实在在是用其偿还了财政负债,消除了误解、澄清了事实。
    二、用群众最认同的方式,科学制定审计措施
    1、实施审前预告,发动群众参与。在实施进点前七天,我们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公告,公布有关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目的、审计程序等事宜,让群众心中有数。
    2、倾听群众意见,搞好深挖细查。审计组进点后,及时搞好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走访调查,最大限度地扩大接触面。在此基础上,综合群众的反映,提炼审计线索,搞好深挖细查。
    3、实行全程监督,增强审计透明度。审计组一进点,就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洁律己社会监督卡》,发动群众对审计人员进行监督。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当事单位和个人对审计人员的廉洁状况和工作态度作出评价,评价材料交审计局备案。区委纪检、组织、监察部门还不定期对审计情况进行抽查。
    4、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审计环境。纪检、组织、人事与审计部门定期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年,区委主要领导先后8次主持召开联席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现场办公,为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以群众最满意为目的,正确运用审计成果
    1、提拔重用了一批干部。对经审计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我们采取向上级组织推荐与就地提拔相结合的形式,重用了一批优秀干部。两年来,仅向市委推荐提拔的副处级干部就达10多人,形成了较好的用人导向。
    2、严肃惩处了一批干部。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审计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予以查处。
    3、强化了干部教育管理。一是量化目标“考”。我们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直接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奖的依据,把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察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内容,并进入领导干部的实绩档案和廉政档案。二是案例警示“教”。定期通报审计结果,对在审计中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编成案例下发到一定范围,予以警示。对在审计中发现不够纪律处分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领导及时找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警醒,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三是完善制度“管”。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单位或领导暴露出来的带共性的问题,以及一些干部教育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抓住三个环节,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工作
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

    一、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督作用。我们与纪委、监察、审计、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工商、计生委等17家单位建立了《联系通报制度》,并坚持每季度联系一次,由组织部派员到以上各家收集干部问题查处情况,在联系过程中,除收集已结案处理的材料外,还重点了解正在查处或够不上立案查处但又有问题的干部情况。
    二、发挥党内外群众的公开监督作用。一是聘请干部现实情况信息联系员。我们在全区共聘请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联合组织、纪检、监察等方面干部组成监督队伍,并颁发聘书,明确了职责,提出了要求,规定了任务。由于这些同志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硬,敢于直言相谏,从而比较真实地反映出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和问题。二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来信来访是举报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条重要途径。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领导干部现实情况8起。对这些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均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依照有关工作程序及时加以处理。
    三、发挥领导班子自身监督作用。一是抓基础,教育提高。在区委党校举办的每期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上,区委主要领导均亲自讲话,强调搞好领导班子自我监督,是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需要,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措施,必须切实抓好。二是抓规章制度落实,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交心通气制度》、《廉政制度》、《财务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提出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工作起来亦有章可循,加大了约束机制。三是抓队伍建设,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班子自身监督力量。四是抓关键,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了及时了解一些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部领导经常指派一些干部或自己亲自到有问题的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几点认识
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

    一要明确监督职责。1、监督选拔任用干部的任职条件。主要是通过审阅推荐材料、考察材料,或直接参与对干部的考察等,衡量干部是否符合拟任职务的条件。2、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主要是检查是否经过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各种必须的文字材料是否齐全。对不符合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3、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收集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用人依据。4、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检举、申诉,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一般行为进行反民主教育。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调查核实后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要健全监督机制。1、加强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表现优秀的同志充实到干部监督部门工作,并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聘请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单位和部门的干部作为监督信息联系员,建立一支干部廉政监督队伍。2、落实有关制度。一是建立干部现实问题审查登记制度。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收集和掌握干部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调查核实后予以登记,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服务。二是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落实,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有效的监督。三是落实好重点调查核实制度,从联系制度、来信来访、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渠道反映出来的干部重要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使干部的教育、干部的使用和对干部的监督有效的地结合起来。3、扩大监督渠道。一是加强与人大、政协以及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二是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检查监督员,经常地、主动地征求他们对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员的作用,把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纳入其岗位责任制。
    三要正确履行监督职能。1、讲党性。干部监督部门应正确领会和贯彻党委意图,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履行检查监督职能,不能擅自作主,甚至干扰干部的选拔和任用。2、讲原则。干部监督部门应该模范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带头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不正之风。3、讲实效。干部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既符合原则、标准和程序,又做不拘一格选人才,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尽职尽责。

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进行监督的几点做法
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

    一、准确届定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范围和内容
    1、确立领导干部“两圈”监督的范围。我们采取走访、问卷、开座谈会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的范围初步界定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圈、亲戚圈;以地域为基础的乡亲、邻里圈;以学业、职业为基础的同学、战友、朋友圈。具体到对象时,采取: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户籍资料,获取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信息;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到领导干部居住的社区、工作过的单位和就读的院校走访调查;向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友发放问卷调查。最后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需要监督的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具体范围和具体对象。
    2、明确领导干部“两圈”监督的内容。重点放在监督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上,并把工作圈同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进行比照。同时注意:一是监督领导干部按照党性要求是否台上台下一致。二是监督领导干部能否保持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作风。三是监督领导干部在生活和社交中能否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四是监督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能否密切联系群众。
    二、精心营造监督氛围,开辟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阳光”渠道
    坚持三公开:一是公开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监督的条款、制度。把监督的对象、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的手段,程序及应遵守的纪律,通过有关渠道和相关媒体进行公开,让群众知道监督谁,监督什么以及如何监督。二是公开聘请监督员,拓展监督层面。按照干部监督的要求,经民主推荐,组织审核,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公开聘请监督员,经过一定的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三是适当公开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及工作动态。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干部监督工作的运行情况,并对群众举报,监督员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并及时从严从重处理,决不手软,社会广泛关注,并对有典型性的“问题”进行专题报道。
    三、建立完备的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网络
    一是单位党组织监督网络。由各单位党组织确定一名以上党员干部作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监督工作。二是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监督网络。由区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财政局、林业局、税务局、工商局、国土局、计生委等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组成,结合公务执法对领导干部行为实施监督。三是街道(乡镇)社区监督网络。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从居委会(村)党支部和群众自治组织中聘请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和信息员组成,对本辖区的领导干部家庭生活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是重点场所(地点)监督网络。从公安部门聘请部分巡警和管段民警为重点消费和娱乐场所(地点)监督员,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领导干部交际和娱乐异常行为实施监督。五是社会及舆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定期与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联系,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异常行为的有关情况。六是外地监督信息网络。定期与周边区县组织、纪检及其它执纪执法等机关(部门)和外地鼎城籍知名人士联系,沟通外地监督信息渠道。

从“五坚持”入手 理性对待有过失干部
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

    一、坚持慎重稳妥,克服盲目性。我们在认真分析干部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错误的性质和认错的态度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过失干部犯错误后的实际表现,做到既不一棍子打死,也不轻易重用。
    二、坚持重德,全面把关。我们坚持认真做好对犯错误干部的录用、提拔、使用、调动(特别是进入要害部门的调动)、晋职、晋级等各个环节的审查监督,对于有严重政治错误、经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我们干部监督部门直接介入,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和限制使用。
    三、坚持环境适中,量才适用。对于有过失的干部,我们在使用时尽量减少其再犯错误的诱发源,给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支持他们放开手脚,用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能力。如运用经济上出过问题的同志,就尽量避免直接与金钱打交道的岗位。
    四、坚持加强教育,培养成才。对于过去犯过错误,现在又重新启用的过失型干部,我们在充分理解和相信他们的同时,注意跟踪教育和培养,针对他们的思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加以引导,有的放矢进行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
五、坚持建立机制,平等竞争。对过失型干部我们除了继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体领导制度、交心通气和学习等制度外,还对他们的思想行为、工作作风、工作目标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职责履行好、政绩突出的进行表彰鼓励,特别突出的可以考虑提拔重用;对实践证明,德性太差,屡教不改和平庸的坚决及时撤换下来,以确保各级领导集体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干监动态●

    市委组织部检查部分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9月中旬开始,在李娥皇副部长的带领下,市委组织部对汉寿县、市农业局、司法局、食品安全办等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抽查。
    鼎城区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双承诺”制度。制度规定,审计机关在向被审计单位和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双方必须签订承诺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和对象必须真实地向审计部门提供单位的财务报表、账据及相关的会议资料,凡拒不配合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机关和参与的审计工作人员应严守审计纪律,对不该公开的财务账据、开支不得向社会公开,维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鼎城区严肃查处15名参赌党员干部。今年来,鼎城区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从严从快处理,先后查办赌博案件8起,涉及党员干部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该区通过公安机关调查、群众来信来电广泛收集党员干部涉赌案件线索,建立起报送、交办、反馈、核销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有案必查。此举既狠刹了赌博歪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又警醒了广大党员干部,严肃了党纪党规,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桃源县严厉查处三名参与打牌赌博的党员干部。除分别给3人行政警告处分外,还免除了其中2人的职务,并责令所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这次处理的3名参赌党员干部,是该县近年来组织查处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打牌赌博的第一案例,在全县引起了强烈震动。           
     桃源县组织全体县级领导、乡镇和科局“一把手”共200余人在武陵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零”距离感受,所有参加人员上了一堂震撼心灵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反响强烈,教育效果显著。
    桃源县在乡镇和县直单位中全面推行重大问题监听制。凡人事异动、重大财务开支、基建承包等七类重大问题(事项),经组织、纪委等部门列席监听全过程后,才能对外公布生效,否则必须重议。监听的原则是“参与不参言、用权不越权”。实行监听制以来,共参与监听93个单位的重大问题(事项)的研究,请示汇报后否决不当决议3项。
    汉寿县加强乡局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今年初,汉寿县先后制定了《乡局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定期自查、汇报制度》、《乡局级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乡局级领导干部考学制度》、《乡镇园领导班子党政正职考勤制度》、《乡局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申报制度》等六项制度,使全县乡局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00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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