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专辑
目 录
领导言论
谭本仲:加强干部任前监督要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朱金平:坚持公道正派 正确对待监督
调查研究
关于县直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经验交流
多措并举 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应把握三个重点
加大对公选工作的监督要突出三个重点
临澧县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核监督
•领导言论•
加强干部任前监督要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中共临澧县委副书记 谭本仲
加强干部任前监督是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保证选好用准人,纠正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当前,要把好这一关口,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着力解决好职能部门的任前监督力度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职能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仍然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客体避重就轻;监督行为不够经常,监督触角相对闲置;监督重点不够突出,选任环节把关欠严。为此,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在查处现实问题的同时,注重抓好对日常表现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经常性、深层次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解决好干部自我监督和日常监管不严的问题,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和道德操守;严格实行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干部联系单位制度和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加强对干部现实表现的宏观了解,做到有的放矢;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保证领导推荐的公正性,确保用人质量。
二是要着力解决好群众任前监督的质量问题。监督渠道是否畅通、反映是否快捷、意见是否有效,是影响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主要障碍。要逐步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群众不知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真正提高群众监督质量,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加强引导,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严格按群众公认的原则办事。在民主推荐中,对得票不集中或领导提名人选得票未超过50%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严格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和群众代表座谈制度,广泛采取座谈了解、信函考察、暗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在接触干部本身的同时,广开进言之路,广纳社情民意,通过群众来了解社会对干部的反映。在考察结果的运用上,一定要以群众公认为依据。在酝酿阶段,应尽可能多地征求意见,讨论决定时,推行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党政正职全委会票决制度,努力扩大民主,最大程度地吸纳来自群众的呼声。要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同时将调查结果回复反映人,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监督质量。
三是要着力解决好任前考察到讨论决定的“监督真空”问题。在这段时间里,部门无暇顾及对考察对象的监督,单位党组织和群众也认为组织部门已经考察而放松了对其的监督,考察对象本人有的也认为“可能要提拔了”而淡化了自我监督。因此,这一相对“散漫”的时期更能体现干部的综合素质。要重视和加强对干部这一时期的考察,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录的复查、定时进行回访、加强跟踪监督,结合公示期间各方面的反映,对其做出更深更准的评价。要建立考察对象提拔重用前表现鉴定制度,由相关单位党组织对拟提拔重用干部这一时期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及时报送组织部门,确保干部监督管理不留死角死面。对在这一时期内自我要求不严,出现问题的,坚决不予任用。
四是要着力解决好征求意见时的“跑风漏气”问题。征求意见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最敏感的一个环节,难以把握,要解决好“跑风漏气”问题,只有通过提高干部素质和纪律监督来努力实现。一要加强对考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征求意见的方法,做到既能听到意见,又不暴露人事安排意图。二要增强干部保密意识和大局意识,使之出以公心,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保守人事秘密。三要加强纪律约束,对跑风漏气者从重惩处,以儆效尤。考察人员跑风漏气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清除出队伍,被征求者跑风漏气的,由组织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坚持公道正派 正确对待监督
中共临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朱金平
在实践中,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必须努力培养“三气”。
一、在思想上努力培养敢于接受监督的勇气。一要强化“向我看齐”的垂范意识。“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组织部门作为党员、干部的“娘家”,要有效实施对他人的监督,首先必须从我做起,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二要增强“一日三省”的正己观念。“律人必先正己”。组工干部要勇于接受监督,必须对照《条例》要求,时刻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磨炼,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真正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省自身之过,常修为政之德。三要拥有“闻过则喜”的宽广襟怀。“金无赤足,人无完人”。组织部门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要抱着一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平和心态,正确看待别人的意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在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自我完善。
二、在律己上充分打造能够经受监督的底气。一是不为名所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看待自己。要始终做到处此位而思任重,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党的工作部门的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好自己的义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二是不为利所谋。清正廉洁是组工干部的起码条件。要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淡泊名利,甘为人梯,自觉做到不为物欲所移,不为金钱所诱。三是不为权所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让党员干部信任,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敢于讲真话、吐真言,一切以事实为准绳,客观地评价干部,准确地使用好干部。四是不为情所扰。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不掺杂个人好恶,不徇私情,做到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坚持搞“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坚持严守组织工作纪律,保守人事工作机密,不跑风漏气。
三、在工作中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正气。一要增强组织工作的公开性。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群众需要搞清楚的疑点问题,容易引发矛盾的焦点问题,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鼓励和引导他们了解、评价和监督组织工作。二要增强组织工作的民主性。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保证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基本民主权利得到落实。要从新时期干部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干部选用工作的竞争性、民主性,形成民主科学的用人决策机制。三要增强组织工作的开放性。把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到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内通盘考虑。比如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前提下,要牢固树立人人都可成才的观念,着眼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调查研究•
关于县直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能。在当前干部监督日益显得重要的情况下,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究竟发挥得怎样?最近我们就此对县直91局级单位所属的202个机关党支部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结果表明:仅少部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另约66.3%的机关党支部监督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主要表现在:
--监督意识正在“淡化”。一是一些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怕监督不当,因小失大,导致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调查发现一些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意识愈来愈淡薄,党员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一些党员干部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县某局机关党支部一名老党员,业务上是把好手,但却信奉中庸之道,每次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他都独坐一隅,从不发表意见。二是少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怕遭打击报复而回避监督。县粮食局下属某支部的一位负责人就公开说:“监督得好,可能无事,监督得不好,一旦得罪了谁,那可不得了,谁愿自讨没趣呢?”
--监督视角产生“错位”。突出表现在“四多四少”。一是宏观监督多,微观监督少。约72%的单位党组织在制定干部监督方案、强化监督举措、严格监督纪律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但忽略了微观监督,一旦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就“退避三舍”或“噤若寒蝉”。二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被调查的机关党支部中,自觉主动加强对行政负责人和党员监督的不到40%。事前日常监督防范不力,事中及时提醒不够。有个党员因违纪受到县纪委查处,当领导找他谈话时,他反而振振有辞:“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过去组织上谁提醒过我?”三是对“工作圈”监督多,对“生活圈”、“交际圈”监督少。单位党组织一般在八小时内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怕干部出问题,但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际圈”的监督显得束手无策,既无纪律,又无要求,往往放任自流,有的党员干部即使犯了错误也充耳不闻。某单位一党员干部犯了男女作风问题,上级组织要求单位党支部负责人找其谈话,就此刹车,可这位负责人却以这属于他人的私生活不好干涉为由予以推托。四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和上级监督少。92%的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同级影响关系,监督上级慑于权威。
--监督线道出现“短路”。有26.3%的单位党政负责人认为机关单位只要把本职业务工作搞上去,干部不出原则性大问题就行了,监督过于认真会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故而对党组织的监督不支持不配合,极个别行政“一把手”甚至以行政首长负责为由,强性抵制党组织的监督,致使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另有28.2%的机关党支部负责人错误认为监督是单位“一把手”的事,藉顾推诿。
--监督指针发生“偏向”。有45%以上的党组织负责人对监督的重点是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都不清楚,有33%的人认为领导干部一般素质都比较高,自觉性强,不需监督,另有29%的人认为,监督领导干部是对领导的不信任,不放心。因而放松甚至放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出了问题,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策略。
•经验交流•
多措并举 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效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要解决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作用,就必须多措并举,周密布防,在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和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齐抓共管,堵住一切不良源头。
一、工作方面实行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现大多只重任期,而任前监督和离任监督则不同程度地存在偏废。实践证明,只有三者并重,才能取得监督的整体效应。任前监督应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住干部思想素质关,防止“带病提拔”。任期内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日常监督要克服“任务完成好,就是好领导”的思想,强化对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操作”。发现问题,该诫勉的诫勉,该查处的果断查处。离任监督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异动升迁、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
二、生活方面实行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工作圈因位于“人前”,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导致权力的腐败,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必须把“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结合起来,全方位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要把“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对现有制度要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使之明确具体,便于监督。如制订一个综合性的专门明确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该怎样、不该怎样、做了不该做的事该如何处理,处理的轻重程度都做出具体规定。要改进干部考核办法,拓宽考核渠道,增进考核深度,注意选择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社会交往中与考核对象接触较多的人员谈话,注意倾听群众对考核对象配偶及其子女的反映,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已,不但在工作圈内公正合理用权,而且在生活和社交圈中也洁身自好,做社会楷模。
三、队伍管理方面实行纠正、诫勉、处分、刑事制裁等并重。现行干部监督工作对惩治性的事后查处比较重视,防范性的思想诫勉和行为时期纠正却做得很不够。这种“打死老虎”式的监督虽然能取得暂时成效,但往往使监督管理工作忙于“救火”、被动应付。在所查处的职务犯罪中的个体,他们都有经不住诱惑或“放松世界观改造”的时候,在他们堕落的征兆或迹象出现的时候,如能及时的诫勉和纠正,让有效的机制及时约束他们的“职务之便”,或许能挽救一些人。对领导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必须坚持纠正、诫勉、处分、刑事制裁相结合。对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派专人查细、查实、查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而要果断地绳之以党纪国法,坚决惩办。属于初发阶段和苗头性质的问题,应及时指派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沟通思想,指出错误,限期改正。具体纠正某一偏差行为时,要注意从思想深处入手做工作,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把不健康思想遏制于萌芽状态,消除于未果之前,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应把握三个重点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最近,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录制度,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创新干部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要真正按照制度搞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应把握三个重点。
一、推荐环节从严从紧。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用人的方向和质量。要防止民主推荐的随意性,应坚持把监督与推荐同时启动、同步运行,严把第一道关口。一是严审推荐方案。对推荐方案及其准备工作严格做好三审,即一审职位预测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职数规定、是否符合结构性要求、是否违反党政分设等规定;二审资格条件是否科学,是否符合《条例》的明确规定、是否符合工作的特殊要求、是否因人设岗;三审推荐方案是否真正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二是严格推荐要求。包括推荐的程序、纪律、参会人员范围、方式方法等。要严格审核领导讲话,凡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修订。对参会人员范围等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组织开会。三是严审推荐结果。审查组织推荐人选是否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审查拟考察对象得票是否集中、位居前列;审查呈报特殊需要的人选是否群众公认。对审查不达标的均不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环节求真求实。关键是要落实好群众的“四权”。一是要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严格坚持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对象一经确定,就应及时督促考察组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张贴布告等形式发布考察预告,扩大群众知情面,同时要公布情况反映受理专线,并设专人接待。二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与选择权。考察了解的范围中群众比例不能过小,尽量避免只接触有多种身份的“高级群众代表”。积极探索差额提名和差额考察办法,突破行业、岗位、地域界限进行差额提名和差额考察,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要做到优中选优。三是要积极探索考察工作新途径。在坚持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的基础上,坚持考察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严格实行考察责任追究制,对考察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出现考察失真的,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造成考察失实的,对不坚持标准、感情用事造成考察失误的,对背离党性原则、营私舞弊、故意隐瞒考察真相的,分别做出明确规定,严明考察纪律,使考察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三、任用环节慎独慎微。一是要严防“独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着力从根本上防止和纠正讨论决定环节上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严格实行票决制、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制度。二是要“见微知著”。坚持群众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不起用群众不信任的干部。如拟任用对象在公示期内有不良反映,情况属实但不影响任用,应暂缓为宜;情况属实并影响任用的,坚决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内出现问题比较严重或经考核不称职的,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三是要常抓常新。定期组织复查,根据全程跟踪记录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
加大对公选工作的监督要突出三个重点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加大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最近,我们就此进行了专题调查,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当前要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正、公平,在监督中要突出三个重点:
一、选前以“三个公开”为监督重点。确保公开是加强事前监督,保证选拔工作公正、公开的基础。为此要求实行“三个公开”:一是公开招考班子。每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之前,都向社会公布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这样,不仅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也促进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自觉、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产生不正之风。二是公开招考条件。对招考的时间、地点、考核方式,招考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告。三是公开参选人员情况。对参加竞选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工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电视、报纸、电脑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二、考中以严格考评为监督重点。考中监督是选任全过程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选拔的重中之重。一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纪律,对主考、监考人员和参选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人人、事事、处处都处于组织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既定的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资格审定、公开考试、现场公布结果、党委决策、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采取现场亮分等公开评审的方法,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对招考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舞弊、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三、任后以跟踪考察为监督重点。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是进行全过程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可考虑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更长的时间,以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挂钩负责制。组织部门要指定专人,组织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学习有关党纪条规及工作制度,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
临澧县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核监督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考核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是对现行考核范围的延伸、补充和拓展,有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近两年来,临澧县通过搞好“六个结合”,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两圈”的考核监督。
一是与个人述职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时,除了把“工作圈”内的工作、思想行为等情况讲清楚外,还必须把“两圈”的相关活动情况实实在在谈清楚。
二是与常规干部考核相结合。在进行干部的年度考核、干部调动考核的同时,对领导干部的“两圈”进行考核。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填写测评票、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是与实施公示制相结合。把考核干部“两圈”作为实施干部任前公示制的一个完善和补充,按照考核干部“两圈”的要求,把考核的人选、标准、方法、步骤等情况公开,以便于吸收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和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考察工作质量和考核的准确性,同时防止个别领导干部营私舞弊、护短包庇。
四是与经济审计相结合。对干部工作圈以外的活动,除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外,还注意对干部个人经济状况进行审计。如对其住房条件、日常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审计,通过经济审计监督,促进干部遵守纪律,全身心投入工作,使他们不论在“工作圈”还是在“两圈”中,都时刻树立和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五是与实施干部监督员制度相结合。从离退休党员干部、社区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等不同层面的干部群众中聘请一些政治素质高、品质好、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同志,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通过相关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并掌握一定的干部工作的政策、方法,然后深入社会各个层面了解、收集干部情况,增加干部工作的信息来源。
六是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制度相结合。县委组织部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并听取计生、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意见,拓宽信息渠道,沟通情况,及时掌握干部在“两圈”中是否越轨出格的第一手材料。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