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客户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打来电话,告之他们公司的老总想就我公司推荐的人才事宜交换一下看法。一听此言,我心中顿时感到情况有些不妙,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前往该公司。
原来数月前由本人推荐到该公司的一名销售经理上任后始终不能摆脱过去公司的“痕迹”,处处拿过去公司同现在公司做比较。尤其在公司会议上,每次总要不停地谈到过去公司的状况,“我们过去如何如何”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公司员工当面不说,背后私下议论:“既然过去公司那么好,干吗跳槽过来呢?”可他全然不知,继续我行我素,以致行政部、储运部等其他部门都知道了他的这一“习惯”,引起了许多人员的不满。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绩效评估时,下属及同事对此意见颇大。所以老总要求同人事部、推荐方共同商讨此事。
虽说这件事最后经过多方协调总算解决了,但由此可给人深刻的启示是:该忘却的还是得忘却。事实上像上述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某合资企业行政部经理跳槽去了另一家独资企业,刚进去时也是雄心勃勃,准备推广一套在过去企业中十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然而事与愿违,此举遭到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极力反对。道理很简单,企业的性质不同,照搬过去老的程式当然是行不通的。
跳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过去企业的“背叛”,既然“移情别恋”,又何必藕断丝连、旧情难忘呢?过去不必留恋,今天才更重要。
(鼎组政国荐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