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党管人才 >> 理论探讨 >> 正文
 

实施“五四三”工程 贯彻“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干部原则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0日  来源: 鼎城原创    点击次数: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它所要回答和解决的是干部由谁评价和如何评价的问题。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工作实绩,目的在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使干部少说空话、多做实事,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言行不一的不良行为。全面贯彻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干部原则,要实施“五四三”工程,采取“五察”措施,注重考察的客观性;树立“四种观念”,提高选人的公正性;突出“三个环节”,扩大用人的民主性。

    一、采取五察措施,注重考察的客观性,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干部

    一是察德,察看其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弄清干部在道德素质上是否具有言行一致,老实做人,扎实做事的思想境界。
    二是察能,察看其是否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及领导才干,弄清对拟任的职务胜任程度和能干事、干成事的能力。
    三是察勤,察看其是否精神振奋,作风扎实及是否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弄清对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察绩,察看其是否做到对上级与对群众负责相统一,弄清有无不断超越前人,超越自我,具有为政贵实的工作实效精神。
    五是察廉,察看其是否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弄清在八小时以外和社交活动中,是否保持良好操守,清正廉明,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的好作风。
    考察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应侧重倾听群众的声音,要通过积极推行干部工作的预告、公示、述职考评等制度,不断拓宽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工作监督的途径,直接听取群众对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考察干部工作的全过程。

    二、树立“四种理念”,提高选人公正性,引导科学的干部发展观和政绩观

    一是树立围绕发展选人用人的理念。发展是第一要务,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是检验干部思想素质好不好、工作能力强不强的主阵地。必须树立“在实践中考核班子,在实战中考察干部”的思想,把干部考核工作前移到一线,扩大到全程,注重从改革发展的主战场考察和评价干部,注重从经济建设的一线选人用人,让发展实绩显著的干部率先得到重用,让率先发展的地方率先出干部,以此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维观念,集中精力谋发展、促发展。

    二是树立凭实绩选人用人的理念。坚持用正确的政绩观“度量”干部,把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紧扣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将干部任期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集体功绩与个人贡献、显绩与潜绩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既看经济建设的情况,又看社会发展的情况;既看经济增长的数量,又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既看客观条件,又看主观努力;既看干部取得的成绩,又看其对长远发展作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实绩,准确无误地识别干部的素质。

    三是树立重公论选人用人的理念。群众是干部选拔任用准不准的最终评判者。要把群众支持不支持、认可不认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条重要标准,积极探索切实有效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群众行使权利的渠道。
四是树立“因位择人”的选人用人理念。识人、用人,只有因人而宜,量才而用,才能人尽其才、发挥所长。因此,选拔用人不能责备求缺,要看潜能、重特长,注重用发展的眼光分析干部潜能,注重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分析干部特长,紧紧围绕事业需要选用干部,唯才是举,扬长避短。 

    三、突出“三个环节”,扩大用人的民主性,防止和消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是坚持民主推荐,提高选人的广泛性。应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解决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推荐提名的问题。大力推行公开推荐制度,认真抓好参推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推荐的纪律性建设,坚持采取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一般推荐相结合,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组集体面谈推荐相结合等多种的推荐方法,科学、民主推荐干部,有效解决“一次推荐定取舍”的弊端,防止出现“感情”票、“关系”票、“利益”票导致民意失真的现象。全面推行民意调查制度,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重点对象,认真开展民意调查,注意积累各方面的民意资料,运用科学的方法,综合分析和相互印证不同时间、不同层次、不同范围所取得的推荐结果,从中获取相对客观的民意,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坚持民主考察,确保识人的准确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转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精神,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措施,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对于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群众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评定,确保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积极推行立体考察办法,进一步拓宽干部考察领域,使考察工作逐步由单位向社会延伸,由机关向基层延伸,由领导向群众延伸,由一时向平时延伸,由工作向生活延伸,真正做到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干部。

    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增强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加快推进讨论决定干部形式创新,在继续坚持对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任免全委会票决制、其它干部任免常委会议决制的同时,对重要人选的任免,积极推行差额上会制度,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不断增强干部任用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在公示时限和试用期上不打折扣,在公示方法上灵活采取不同方式,不只局限于新闻媒体,真正让更多的“知情人”参与评价,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中的透明度。同时,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机制。实践证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民主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可有效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提升选人用人公开化、平等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综合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与考核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组织公开考选,真正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来源:鼎 城)             
  (编辑:朱晏慧)

关闭窗口】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