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潜规则,是指在公开的操作规则后面通行着少数人决定问题的规则。潜规则的存在妨碍和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因此,加强党的建设,必须高度警惕和清除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潜规则。
民主集中制贯彻中潜规则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其一,围绕“一把手”思路运行的潜规则。一些领导班子中普遍存在着以“一把手”为中心进行领导决策和权力运作的规则,“一把手”是“绝对权威”。其二,用人中的潜规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扩大党内民主、实现民主执政的重要保障。可在现实中,民主常常演变为集中的陪衬,“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其三,选举中的潜规则。比如,候选人名义上的提名,实际上的指定;形式上的酝酿,实际上的服从;表面上的差额,实际上的等额。其四,集体领导中的潜规则。由“一把手”提前定稿,再通过“百鸟朝凤”式的发言,把提前定的初稿变为最终的定案。
如何消除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潜规则?一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潜规则的存在往往和“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有很大关系。“一把手”腐败,潜规则往往带有共同特点:党政大权一手掌握,财务审批一人独管,重大事件一人说了算,因而在组织路线上必然要扶持亲信,栽培心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倘你不同流合污,就被视作异类;不适应这些潜规则,就被罚出场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弥补制度缺失。要按照明细化的要求,弥补制度缺失。把现有制度中的那些不好把握、不易落实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简略性规定细致化、含糊性用语明确化、号召性要求制度化、弹性大的条文刚性化,要按照配套化的要求,弥补制度缺失。
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党内生活环境。要大力宣传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要求以及集体领导决策的依据、程序、方法。同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对那些热衷于给下级“打招呼”的领导,上级党委机关要予以曝光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对班子内部热衷于“揽事”、习惯于“混事”的成员,其他成员要进行抵制、提醒和教育。(作者:苗佳瑛 )
鼎组政国荐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