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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财
何谓创新型人才?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倡导培养创新型人才以来,有关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学术论文不胜枚举。对于什么是创新型人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所谓创新型人才,是指富于独创性,具有创造能力,能够提出、解决问题,开创事业新局面,对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这种人才,一般是基础理论坚实、科学知识丰富、治学方法严谨,勇于探索未知领域;同时,具有为真理献身的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他们是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者,是最新科学成果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未来科学家的培育者。
——创新型人才的主要素质,是有大无畏的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永不满足的求知欲和永无止境的创造欲望;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较强的创造才能;同时还应具备独立完整的个性品质和高尚情感等。
——创新型人才的典型特征,是具有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它是相对于不思创造、缺乏创造能力的比较保守的人而言的,这个特征与理论型、应用型、技艺型等人才类型的划分不是并列的。不论是哪种类型的人才,皆须具有创造性。
这些概念,主要是从创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思维等方面论述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明确的世界观,没有坚定的信仰,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没有高雅的审美情操,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创新型人才。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这是造就创新型人才的基本条件。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种全面综合素质的人才就是新时期创新型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者为山东济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