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泗阳县从建立三个机制入手,全面启动“万名农村技能人才素质培训工程”。
建立农村技能人才素质培训责任机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农村技能人才培训整体工作,具体由劳动保障局、经贸局、农林局、教育局牵头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培训、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绿色证书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青年农民和农村管理骨干的学历教育及农村职高生技能培训等四大类培训。各乡镇都相应建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培训工程的领导。同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列入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把农村技能人才的培训率等各项指标作为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建立农村技能人才素质培训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的积极性。一是实行市场运作,鼓励培训主体办班积极性。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职业技校、乡镇成校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公平竞争,积极参与技能人才素质培训。对培训人数较多、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由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二是建立“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的培训投入机制,解决农村技能人才素质教育培训的经费。按照财政拨一点、乡镇出一点、联系部门帮一点、用工单位拿一点、培训机构让一点、个人自己付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培训经费。对于失地农民、低保对象、残疾人、农业专业大户等,由政府免费培训一次。
建立农村技能人才素质培训质量保障机制,提高培训教育的效果。一是建立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制度。县级农村技能人才素质培训基地在各职业技能学校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各申报单位的实际教育情况,由县培训领导机构在全县范围内认定。二是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改进培训教学方法。各培训对象按照需要自行选择培训内容和培训点,教学方法多采用现身说法和参与式教学,注重培养培训对象的实践能力。三是严格培训考试发证。考试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考核、颁证以是否具备从业能力为依据,突出培训对象的技能,切实增加农村技能人才的就业竞争力和增收能力。
鼎组远荐自《宿迁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