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委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战略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毗邻省城、交通方便的优势,出台了《关于从省厅级部门引进人才到县级部门任职对口扶贫的实施意见》,从2004年起,每年有针对性、有计划地从省厅级部门引进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到10个县级部门对口挂职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开展扶贫工作。
为使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范围和基本条件、使用和管理、引进计划和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级部门积极到对口省厅级部门协调争取支持,由省厅级部门按《云南省下派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本部门选派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较好思想品德,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在工作实践中做出一定业绩和成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适合武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乡五业”建设的紧缺急需人才到县级部门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为一年,开展扶贫工作。
对引进人才的管理,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胆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待遇上认真落实,任职期间,除在原单位享受现行工资待遇外,由县级部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任职期间工作出色,实绩突出,具备提拔任用条件的,县委积极向派出部门提出使用建议。
通过人才引进,带动智力引进、技术引进、项目引进,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钱向虹)
鼎组远荐 来源:楚雄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