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环境,着力构建科学的选人、育人、用人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州人才工作会议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对我市今后的人才工作提出了4条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严格规范公务员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考录制度,改进考核工作。以规范市、乡考录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凡进必考”机制,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服务对象评议制和考核结果公示制,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深化公务员任用制度改革,加强交流、轮岗和回避工作,除特殊职位外,在市级机关普遍推行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制度,改革和加强非领导职务晋升管理办法,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的调整力度,完善公务员的正常辞职机制;逐步推行公务员亮证执法和挂牌上岗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公开行政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实行违规违纪责令纠正和情况通报制度,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促进队伍作风和机关作风转变。
二是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先入轨建立机制,后完善配套政策”的改革推进思路,在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以后,制定出台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托管、新补充人员考试、分配改革、聘后管理等方面的改革配套政策;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科学分类、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宏观管理的原则,构建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的科学分类评价标准,实行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法;继续完成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化”管理,稳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破除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终身制;探索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聘任和管理办法,加大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力度。
三是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各类人才的有效激励。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龄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并向基层公务员倾斜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形成与住房、医疗等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体系。
四是健全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强化提升人才服务功能。建设中的楚雄市人才市场竣工投入使用后,继续加快机制建设步伐,逐步形成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确立“社会需要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开发以人事代理为龙头的系列服务项目,为用人单位和择业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协调好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工作,积极向省内外推荐介绍初级人才就业。(何春红)
鼎组远荐 来源:楚雄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