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党政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杜绝公款旅游不正之风,鄞州区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的通知》,通过“四个严格”措施,确保外出学习考察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底线”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不得派人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等服务对象支付的旅游或变相旅游活动。同时,对必要的外出考察活动,要求做到主题鲜明、任务明确,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活动内容、目的、参加对象、往返线路、外出天数、经费额度及列支渠道等相关事宜。参加活动人员必须与工作任务密切相关,严格控制外出批次、规模、人数和时间。
二是严格审批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定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必须经集体研究,报区委办、区府办审核,其中有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还必须报区委主要领导审批。镇乡(街道)、区级机关下属单位组织的外出活动,由所在镇乡(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批把关。
三是严格定项管理。对批准的外出活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计划操作执行,严禁以任何理由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严禁借机组织到与任务无关的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同时,规定外出活动所需经费,必须在单位自有经费中列支,不得向下属或其他单位报支任何费用。跨部门、跨行业、跨级别组织的外出活动,经费由牵头组织单位负责落实,严禁向参加对象摊派或接受下属单位赞助。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没有履行审批手续和在活动计划外发生费用的考察活动,除在财务上严禁报销外,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分管领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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