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方便人才落户,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引进人才的户口,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可以迁入单位所在地,也可迁入余姚城区。子女入学、入托,不论户口是否在余姚城区,凭人事部门证明,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允许其在余姚城区学校和幼儿园求读入托。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才,其子女需择校就读的,教育部门免收借读、择校等费用,并在参加本市中考录取时予以适当照顾。带配偶工作的,积极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者和其他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原则上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安排其在本市对口部门工作。对全市中、高级人才每三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以进一步改善他们的医疗保健条件。对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定期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和疗养。
二是提供优质场地,鼓励各类人才前来创业。对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来该市创办企业,其企业可入驻市科技创业基地,第一年免收场地租赁费,第二年收取场地租赁费的30%,第三年收取50%。各类人才在该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对携带技术、项目、专利来该市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的,可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对携高新技术成果来该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才,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申请获得国家人事部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市财政按1∶1比例匹配资助经费。
三是提高人才素质,加强高级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采取市财政支助的方式,每年从该市主导产业中选送一批具有相当文化素质、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技工去对口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进修深造。加强高级技工培训基地建设,构建适应该市产业发展方向且有区域特色的高级技工培训网络,选择部分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的高职院校和职技校为培训基地,选定若干家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企业为高级技工实习基地,市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助。积极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民转岗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职技校、乡镇(街道)成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允许农技人员以科技承包、有偿服务等方式推广农业种养加方面的新品种、新技术,教育培训经费由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落实。
四是注重典型引导,加大优秀人才奖励力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尊知重才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励2万元,市优秀专业人才奖励5000元,市尊知重才先进单位授予奖牌,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奖励5万元。每两年开展一次市优秀高级技工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活动,对当选的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对参加宁波市级一类劳动技能竞赛并获得前3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技师;对参加宁波市二类和本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前3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高级工;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和先进工作者的人才,允许破格优先晋升职称。
(鼎组办 荐自东方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