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综述
本报驻山东记者 周佳晓
山东省人事系统将政务公开同构建廉洁高效的“阳光人事”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入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山东省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务公开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基本达到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目标要求。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人事部门按照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近日,山东省人事厅的一名副厅长如是说。
亲民为民的新风
“我老家在农村,无钱无路。市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分配,我在部队上立的两次二等功派上了大用场,一下子就分配到了市人大。我是枣庄新安置办法的受益者,衷心感谢市人事局!”不久前,从沈阳军区转业的孙晋华激动地说。
据介绍,枣庄市在军转安置工作中,根据军转干部的军龄、受奖情况、任职长短、现实表现等情况,分别量化打分,让军转干部按照得分高低,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同时将考核打分情况在人才市场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有效地杜绝了安置工作中托关系、走门子等不正之风。
以上是山东省人事部门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拓宽政务公开的一个缩影。目前,山东省人事政务公开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在公开范围上,从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逐步扩大到职称评定、专家选拔、军转安置等工作领域。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级坚持把公务员考录、各类专家选拔等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公开事项一律按照“五公开一明确”,即“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军转安置工作中,各级普遍实行了“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安置去向、安置办法和安置方案,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部队对安置过程及结果进行全过程监督,实行“阳光作业”。在推行乡镇编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地将乡镇机构性质、编制数额、经费来源和按照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名单,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1510个乡镇已全部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管理。
阳光政务的窗口
2006年底,随着“东营人才市场网”成功加入“山东半岛城市群人才网站联盟”,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办了中国青岛人才市场网,建立了网上人才市场,与国内17个大城市人才市场网站组成了网上联盟频道。青岛人事政务网和中国青岛人才市场网日均访问量分别为3000余人次和2万余人次,成为青岛人事编制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现在,只要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入这个网络,就可以轻松地查询到全省人事政策查询、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等便民服务,极大地促进了办理效率和政务公开。
近几年来,山东省各级人事部门在坚持“三挂牌”(办公室挂牌办公、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收费单位挂牌收费)、“四上墙”(公开制度上墙、工作机构示意图和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办事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等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创造了一系列方便适用、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形式,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各级人事部门还普遍参与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主要负责人多次走进“阳光政务热线直播间”,与广大听众直接对话,宣传人事工作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群众好评。各地还加大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投入,不断改善政务公开硬件条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济南市人事局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筹措资金,建成了“人事政务公开大厅”,在政务公开硬件建设和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人事系统机关作风创新建设的动力
不久前闭幕的山东省政务公开会议上,省人事厅编制下发了《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人事政务公开目录的内容要全面,流程要清晰,既要包括业务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也要明确具体事项的办理原则、条件、程序和责任。同时要继续切实发挥政务大厅作用,增强“窗口”办理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
目前,潍坊、菏泽、临沂等市建立了人事人才工作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工作、推动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手续,尽最大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省厅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在群众评议行风活动中连续三年群众满意率在96%以上,位列省直部门参评单位前三名,去年又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鼎组国军荐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