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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出台《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评选奖励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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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0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为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大力推进区域人才高地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北仑区制定出台了《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评选奖励暂行规定》。

  《规定》对评选的对象及范围进行了划定,对于参加单位评奖的,只要是在北仑区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在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成绩突出、人才效益显著的,不论单位性质和类型,均可申报奖励。参加个人评奖的,只要是在北仑区境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理论创新、学术研究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不论单位类别、人员性质,都可以申报奖励。

  《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的条件也进行了明确,对于单位申报奖励的,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对人才重视程度高。要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定了本单位的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并出台人才引进、培养、继续教育等具体规定;人才的薪酬设计体现“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特点,人才主观流失率低。二把人才引进培养好。要求近两年来引进人才(包括智力引进)和培养人才成绩显著。企业年度引进和培养人才总量在企业职工总人数中占较高比例;事业单位年度引进和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5名以上。

  对于个人申报奖励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以上:一是近两年内,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区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个人或项目主要完成者;二是近两年内,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获市三等以上或区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科研攻关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并形成产业化生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四是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具有并被聘任为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医疗技术精湛,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声誉,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或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五是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改经验在省内外得到推广;六是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市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七是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对全区“三个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规定》还明确了评选程序和奖励标准。单位的采取“单位申请,区人才办会审,区领导审定”的方式开展,奖励金额为10—30万元;个人的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查,区人才办会审,区领导审定”的方式进行,奖励金额为1—5万元。整个申报评选工作每两年一次。

  (鼎组办  荐自东方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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