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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出台高层次引进人才资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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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7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近日,中组部、人事部召开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贺国强部长在会上指出要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市迅速传达学习了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专门出台了高层次引进人才资(补)助经费发放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我市“325人才引进工程”的各类人才,携带国家发明专利或高科技成果到我市创业,并用于产业化的,分别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其中国家级10万元、省部级8万元、地市级5万元。对符合我市规定的重点引进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来我市满两年,并办理人事代理或《工作居住证》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一次性补助3万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一次性补助5万元。同时,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从事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进站研究期内给予4万元经费资助,其中2万元为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期满继续在该市工作满两年后,一次性给予补助8万元。

    鼎组远荐    来源:慈溪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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