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浙江温州市政府决定对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进行资助。日前,首批35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已获得政府的资助。
温州市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跨世纪人才发展计划》,积极为人才培养、引进和发挥作用办实事。这次对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资助是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起的,规定只要学成后回温州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都可获得政府资助。对考取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资助,获得学位回温工作后,市财政再给予每人4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考取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期间,每人每年可获资助1.5万元,学成回温工作后,再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已经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完成学业所剩年限,从2002年开始资助。另外,对取得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通过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亦可获得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作者:章翔鸥 朱玉贵
鼎组远荐 来源:《华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