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通过考核,稳妥做好已选拔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的过渡工作。考核采用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个人自评。由毕业生本人撰写个人小结,填写《慈溪市已到村(社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表》,全面回顾在村工作期间的思想、作风及实绩,并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二是村(社区)评议。村(社区)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并确定“是否续聘”。三是镇(街道)集体研究。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根据村(社区)评议意见,集体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四是市统一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镇(街道)、村(社区)评议意见,组织力量统一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各种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毕业生,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统一管理,并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养老保险由原来的按事业人员标准调整为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按城镇职工单项住院统筹标准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同时按规定增加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对现仍为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其基本薪酬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发给。执行时间统一规定为2006年10月1日开始。住房公积金统一自2009年9月1日开始办理。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生,工作到2006年年底不予续聘。全市现在村(社区)工作的134名大中专毕业生中,124名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10名因各种原因不予续聘。
(鼎组办荐 来源:东方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