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两年毕业的德清籍大中专毕业生来说,浙江省德清县近日正式出台的《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见习训练办法》,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办法》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享受县财政每人每月当年县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岗前培训等经费。此举的推出使暂时面临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既解决了生活困难,又参加了岗位技能锻炼。
据悉,此项政策主要面向德清籍2004年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已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毕业生报到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限内除享受经费补贴外,还同时享受“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随时办理招用工手续;见习生本人可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协议,实行人事代理并计算工龄;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等多项政策优惠。
鼎组远荐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