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企业人才对保险福利的整体满意度为3.53,在总共12个调查模块中排序第5(见表2)。从不同单位看,政府机关满意度最低,为3.255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满意度相近,分别为3.4833和3.4848;满意度较高的是其它类型企业,如私营企业为3.5892,非国有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3.6534,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为3.7179。从不同地区看,满意度较高的是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海南、宁夏,整体满意度超过3.50满意度最低的是北京、河北、河南、广西、西藏,整体满意度不到3.3。从不同任职背景看,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满意度最高,为3.6596;其次是企业一般管理人员,为3.557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3.5314,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3.5103;满意度较低的是企业普通技术人员,为3.4877,企业普通员工为3.4676;党政人员满意度最低,为3.4595。从不同性别看,男性满意度低于女性,分别为3.5004和3.5421。从不同学历看,满意度总体差别不大,研究生学历满意度相对最高,硕士为3.6752,博士为3.5729;高中及以下为3.5263,大专为3.5095,本科为3.5082。
对各具体项目,人才满意度较高的是劳动合同、工作条件和环境的舒适度、上下班时间安排和请假休假制度,满意度较低的是文体活动、休息场所和食堂等后勤保障问题(表3)。根据管理心理学“激励—保健”双因素激励理论,这些具体项目是典型的保健因素,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避免人才产生不满意,而很难让人才产生较高的满意。对这些保健因素,即使管理者消除了产生不满意的因素,也只能使工作环境平和,而不一定对人才有激励作用。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和单位实行高福利政策,但并没能产生激励,反而导致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抛弃了平均化的工资福利制度,注重效率目标,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忽视了企业人才的基本保障和福利。同时,企业片面理解福利货币化改革,简单将福利逐渐转化为货币工资的一部分,失去了福利的保障性、集体性和群众性基础;福利项目的单一性也逐渐让人才失去了兴趣。
(鼎组研究室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