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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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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本刊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开始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劳动合同法草案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纳入劳动合同法。

    为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的权益保护和争议处理的法律依据问题,劳动合同法草案扩大了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调整范围。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

    国家将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端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草案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鼎组远荐自《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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