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订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资助的办法》,从今年起对引进的六类高层次人才予相应的工作生活津贴补助。该办法规定,对进入该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两院”院士、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高级技师以及博士、硕士和高校毕业本科生等六大类高层次人才,在三年内按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0元、4000元、1500元、1000元、300元和100元不等的工作生活津贴,同时还规定,上述六类人才在享受工作生活津贴补助期间,获得更高学历、职称或荣誉的,可以按照该规定补助标准上靠享受标准。
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落实,该区采取“三核实两公开一联系”办法,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补助发放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把条件关。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必须分别先后由所在企业(单位)、镇乡或主管局和区人事局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及享受工作生活津贴的人员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全部或部分退还已发的补助费,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二是严把公示关。及时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享受津贴标准在区人才网上和企业公示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定向联系。区统一建立人才基本情况信息档案和工作生活津贴补助档案,镇乡或主管局确定果专人加强与所在地人才定向联系,区级四套班子成员与部分高层次人才进行联系结对,掌握情况,联络感情,帮困解难。(澧组潘荐自东方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