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4月5日电 2007年深圳市对外招调工工作明日正式启动,深圳市劳动局昨日公布了今年的招调工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从门槛的提高、政策的细化、对违规操作的遏制和打击等多方面对招调工工作进行了规范。
招调工门槛有所提高
今年的政策里对于核准类技术技能招调入户人员增加了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求,具体为:核准类人员除符合原有规定外,还需满足在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半年以上的要求;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人员则必须满足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且在本企业最近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要求。
政策还提高了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学历要求,在原全国、全省统考类工种对中级工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基础上,对高级工也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
企业奖励指标分三年执行
去年该市首次在文件中明确的,对安置随军家属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可奖励招调工指标政策。为防范企业虚假安置骗取招调工指标,同时鼓励企业长期录用,今年的奖励政策细化为分三年执行: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奖励6个指标,当年奖励2个,续签合同或继续留用的,第二、第三年分别奖励2个指标;每招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奖励3个指标,当年奖励1个指标,续签合同或继续留用的,第二、第三年分别奖励1个指标。
“黑名单”制度遏制和打击违规行为
对发现有空挂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企业、企业经办人和拟招调员工列入黑名单,三年停办企业招调工业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深圳今年还将建立企业经办人责任制度和拟招调人员照片比对制度,健全招调工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办事程序,努力遏制和打击违规办理招调工行为。(胡谋、姜玮、李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