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企一直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调研却显示,近几年外企劳动争议的数量在大幅上升。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数据也显示,2006年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8689万件,其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5000余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4%,紧随私营企业之后列第二位。那么,这些劳动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今年刚被列入立法计划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对于解决这些劳动争议又有何作用呢?
中智上海公司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外资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大部分是外籍人士,他们对中国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整体法律环境还不甚了解,其所认同的本国劳动法和中国劳动法在一些规定上不时会有冲突,正是导致劳动纠纷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外籍老板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文化冲突也是引起劳动争议的一大原因。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1995年上海外企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有75%集中在恢复和维持劳动关系方面,如今,外企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纠纷比重大为下降,有关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方面的争议比重却高达75%。从这一个角度说明,外企员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越来越强。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外资企业规模与数量的不断扩大,其劳动争议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也都超过以往,但是目前不少纠纷仍然面临着法律空白。现在使用的《劳动法》、《补偿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是1995年颁布的,距离现在已有12年。如果仍然沿用12年前的法律来处理今天的劳动纠纷,必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因此,专家建议,必须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引入一个更为透明、更为统一、更为有效的发展轨道。(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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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