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上海将启动《发明创造权利归属与职务报酬实施办法》。这意味着上海正完善对“职务发明人”实施奖励、给予报酬的措施,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与报酬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办法》还规定,单位实施“职务发明”所产生的专利或单位许可使用的“职务发明”活动所产生的专利,必须向“职务发明人”支付报酬。
(鼎组国军荐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