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制定《农村工作守则》,以此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两极干部对待农民的行为,建设一支爱民亲民、利民害民、安民护民的农村干部队伍。《农村工作守则》既提出了官为民的准则,又提供了民评官的标尺,无疑具有双重作用。希望这篇报道能给读者以启示。
为了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对待农民的行为,3月25日,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颁发了《农村工作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切实遵守,为广大农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时要求将《守则》宣传到户,请求农民群众监督。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有关农村工作的干部守则。
《守则》集中对农民最盼最缺最怕最怨等多方面突出问题作出干部行为规范,共七个方面30条,主要包括:安民护民,千方百计为农民排忧解难;严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保护耕地,禁止违法征用占用土地和克扣征地补偿费;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不准限制农民易地就业和搬迁;尊重农民意愿,不准强迫农民签订合同和其他契约;保护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准强迫农民种这养那或农产品卖给谁不卖给谁;必须现金收购农产品,不准代扣或打白条;严禁强迫农民参与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活动等等。
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否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是我们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但近年来,一些干部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漠视农民群众的疾苦,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少农民对政府和干部行为存在不满情绪。为此,有必要制定一个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样简明易懂、规范可行的农村工作守则,明确政府不该管什么,该管什么,怎样管。要为农民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在全社会形成关注“三农”的新局面。
为增强《守则》的针对性,云南省委专门确定了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农民最盼最缺最怕最怨、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8个专题的调研,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牵头、文山州配合开始《守则》的调研起草工作。《守则》的起草始终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期间,调研组召开县级领导、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座谈会共116次,并以走访农户和座谈的形式,征求了数百位农民的意见,印发征求意见稿1300多份。自去年9月份起,历时半年时间,《守则》经反复修改,9易其稿而成。据云南省委副书记王学仁介绍,根据“干部遵守,百姓接受,易记易懂,便于执行”的原则,《守则》力求文字简洁,表述规范,让人一目了然,便于广大群众严格监督、农村干部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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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