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寿县通过开展“回流工程”,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尤其是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为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近年来,全县引回1000多名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办工业企业和种养业。
一、出台政策,营造环境。出台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暂行办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规定凡回乡投资创业的,优先帮助评估立项,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减免相关税费。同时,不限所有制形式、不限投资领域、不限经营范围,享受与招商引资同等待遇,对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为人才返乡创业营造宽松环境。
二、乡情感召,激发热情。每年对在外出务工经商和创业有成人员进行摸底造册,建立了《汉寿籍在外创业优秀人员信息库》。每逢节假日由县委、县政府寄去一封问候信、一张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待开发项目简介。利用春节、农忙时节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召开联谊会,组织他们集中收看反映家乡变化的专题片,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树立机遇意识和创业意识。同时,每年年底赴北京、广东、福建、西安等地举办“老乡联谊会”,走访在外创业人员,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到家乡的温暖,激发他们回乡创业的热情。
三、领导联系,全程服务。在政府网站开办“创业论谈”,介绍县内发展契机,对有意向回乡创业人员,帮助他们进行项目论证,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并由县领导或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访谈,承诺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推行定期联系制度、县领导联系返乡人员创业制度和创业代理服务制度,目前,有26名县级领导、38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联系了120名返乡创业人员,并印制了领导与创业人员联系卡,通过电话问询、上门走访等形式,经常了解其创业情况。
四、表彰先进,典型带动。在县内经济工作评奖项目中,把回流创业人员纳入评比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同时,借助县内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回乡创业人员先进事迹,起到树立一个典型、搞活一片经济、致富一方群众的作用。(汉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