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出台了《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才开发资金以财政拨款为主,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时接受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赠。为保证人才资金到位,该市财政一次性注入资金50万元,作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启动资金,以后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级拔尖人才、中青年专家、第一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及紧缺人才进行学术、科研活动经费资助。
(安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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