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平原县逐步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优化了科技人才工作环境,激发了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
该县实施如下举措:一、建立选用机制。实行“三个优先”: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优先发展入党,优先晋升职称,优先提拔重用。二、建立奖励机制。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物质奖励。三、建立保障机制。建立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对各行业科技人才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四、建立培训机制。邀请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专家教授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本县科技人才典型现身说法,对各类优秀青年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
(安组荐)
(责任编辑: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