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以来,伴随着新中国刑法孕育和发展的历程,高铭暄走过了坎坷而又坚韧、平凡而又辉煌的人生和治学道路。今天,当我沐浴着新世纪灿烂的阳光,面对两鬓堆雪、德高望重的法学家高铭暄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和这样一位饱经风霜、思想深邃而又心境宁和的学者交谈,就如同读一本真实厚重的人生大书,看似恬淡却隽永无穷。
1928年,高铭暄出生在东海之滨的一个小渔村。他9岁那年,在上海做推事的父亲不愿为日本侵略者卖命,愤然弃官回乡。父亲希望高铭暄将来子承父业,献身神圣的法律事业。受这种影响,少年时代的高铭暄读了许多法律书籍。中学毕业后,高铭暄不负父亲的期望,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抱着“法治”理想的高铭暄,在大学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很快成为学生中的佼佼者,深得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的赏识。李浩培先生早年留学英国,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高铭暄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刑法总则课就是李先生讲授的,他一辈子也就讲过这一次刑法课。高铭暄有幸聆听了李先生主讲的刑法课,这为高铭暄日后成为中国刑法学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时隔数十年,当李浩培先生看到昔日学生所取得的成就时,曾多次自豪地说:“高铭暄的刑法课是我教的!”而高铭暄对恩师的教诲更是念念不忘,每当提及,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1949年解放前夕,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21岁的高铭暄面临着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是参加工作还是继续求学?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法律事业矢志不渝的追求,使高铭暄毅然选择了后者。他只身北上,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学习。大学毕业后,高铭暄又一次选择向法学殿堂的更高层次攀登,他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
1953年8月,经过近20年的寒窗苦读,高铭暄的学生时画上句号了。这是人生的分水岭,又一次选择摆在面前,但这一次不同于以往,它将决定高铭暄人生的新起点,甚至影响到他一生将为之奋斗的目标。
毋须更多的思考,高铭暄选择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选择学术道路也就意味着选择了艰难、清贫和寂寞。从此,高铭暄走上了一条跋涉之路,他将无数心血、毅力和宝贵的年华交给了沿途的雨雪风霜,身后,则留下了一串深深的脚印和一个个鲜明的标识。他参与初步构建了中国刑法学的教材体系,翻译了前苏联的刑法学著作;从1954年到1979年,高铭暄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后,作为自始至终参加刑法起草工作的惟一学者,高铭暄将立法工作中的笔录加以整理,写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出版的第一部法学专著,是对我国刑法的权威性学理解释。这本书出版后深受欢迎,15000册很快销售一空,甚至出现了“手抄本”。
成功的喜悦激励着高铭暄,他笔耕不辍,攀上了一个又一个令人仰目的学术高峰。他主编的《刑法学》成为十年动乱后第一部最权威的刑法教科书,在中国刑法学发展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他主编的长达70万字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成为我国法学领域第一部全面系统的学科文献综要性著作,为法学各专业研究综述的写作和出版树立了典范;由他主编的《新中国刑法科学史》,填补了新中国法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他的36万字的个人专著《刑法问题研究》对于我国刑法学建设、刑事立法完善及刑事司法实务起到了巨大的指引和推动作用;1994年10月,高铭暄主编的法学专著《刑法学原理》三卷本全部出版。这套倾注10年心血的著作,集纳了我国刑法总则理论领域的重要成果,以其高品位的学术水平和突出的实用价值荣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科学乃我之生命,教育乃我之事业”。以此为人生要旨的高铭暄在学术研究的同时,还孜孜以求,悉心授业,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高铭暄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结束了新中国自己不能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高铭暄把培养人才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呕心沥血,经过多年探索,他创造总结出了“三严”、“四能”、“五结合”的培养人才模式。所谓“三严”,是指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所谓“四能”,是指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翻译能力、研究能力、写作能力。所谓“五结合”,是指要求学生做到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掌握与重点深入相结合、研究中国与借鉴外国相结合、个人钻研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运用这种独创的教学方法,高铭暄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第一位中国刑法博士后和第一位国际刑法学博士,受到全国法律教育界的注目和赞赏。
长长的跋涉之后,收获的不仅仅是学识的丰厚,更是精神的高峻。我知道,这些年来,高铭暄曾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诸多荣誉称号,他的名字还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但提起这些,高铭暄只是淡淡一笑,目光投向桌子上厚可盈尺的法学著述。我读懂了他的目光,在这位历尽沧桑、德高望重的世纪学人眼里,那些记载着人类智慧和探索精神的文字,胜过所有的财富与荣耀!
鼎组远荐自《光华人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