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金山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出生于军人家庭的我,自幼饱受党的教育。在成长的道路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深切感受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保持先进性,就要敢为人先
在我目前分管的两个中队设有两个党支部,35名侦查员中,有15名共产党员。如何带好这支队伍,如何让老党员重新焕发出入党时的激情,使年轻人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为刑侦工作、为公安事业、为党的事业尽心尽责,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我感到,党员干部是关键,要以身作则,敢为人先,起模范带头作用。
记得2006年4月的一天,支队在审查一个江苏籍抢劫、盗窃团伙过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称:有人在石化某新村内埋有一颗定时炸弹。时值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各项安保工作筹备在即,听到这个情况,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斟酌再三,我们决定先去犯罪嫌疑人交代的地点探一下虚实。可是谁去呢?共产党员就要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我没有多想,说了一声:“谁和我一起上?”党员们纷纷挺身而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认真排查,终于在可疑地点,找到了那颗令人胆战心惊的爆炸物,并在消防局同志的帮助下,将其成功引爆,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安保工作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回想那时,我觉得自己不是不怕,想得更多的是——我是一名党员干部,要作出表率。
寻求“用心”的境界
我曾看过一篇关于劳模李素丽的事迹报道,曾被她的一句话深深地感动:“认真做只能把事情做完,用心做才能把事情做好。”我也一直在寻求这个“用心”的境界。
在刑侦岗位上,我已经工作了10年。10年里,究竟侦破过多少案件,无暇也几乎无法统计。在担任副支队长的三年里,我分管过的重案队,先后侦破了2004年8月发生在石化炼化部的“8.19”探伤仪被盗案、2006年1月发生在漕泾镇的探伤仪被盗案等一些备受各级领导关注的恶性案件;我分管过的缉毒队,缴毒量连续三年同比增长100%,至2005年达到3.4公斤,在全市郊区分局名列前茅。我们凭着一股子韧劲,陆续侦破了“20050616”系列盗窃电缆线案件;“20050727”系列盗窃大型建筑钢管案件。仅2005年一年时间里,破案800多起,超过了其他两个责任区刑队。支队2005年被命名为公安部一级责任区刑队。
记得2005年12月12日,2000年“2.1”漕泾凶杀案负案在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郑某,突然出现在我们的侦查视野内,地点在宁夏银川地区。那一刻我的眼前迅即浮现当年凶案现场的悲惨景象,更清楚地记得当时“一定要尽心尽力抓住犯罪嫌疑人”的坚定承诺。诺不轻许,是我为人原则。何况这是一个公安民警向人民群众许下的承诺。在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后,我和其他两名侦查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宁夏。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我们走访了数十家宾馆、旅馆,蹲守了十几个小时。第三天,当我们将郑某擒获时,看到他那惊愕的表情,我内心激动不已——这笔“债”总算可以清偿了,我的“诺”终于可以兑现了。
破案保平安 职责所在
作为金山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能否带好两个中队的侦查员,直接关系到金山的平安建设。
2006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十项实事中,就有开展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整治,维护部分蔬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的要求。
2006年4月下旬,按照“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4.21”反黑专案组。我和同事们连续一个半月没有停歇,我们都知道打击黑恶势力最注重的是效率。经过努力,专案组最终成功侦破了这起市局挂牌督办的反黑专案,一举捣毁了两个长期在石化及其周边地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团伙,抓获以徐某、马某为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自制猎枪一把、子弹四发及其它各类管制物品。并连续破获抢劫案件2起,贩毒案件4起,寻衅滋事案件2起,故意伤害案件1起,非法私藏、运输枪支案件各1起,盗窃电缆线、电瓶车案件30多起。据统计,在“4.21”专案侦破后的4月20日至5月19日期间,蒙山派出所辖区内110受理数与上月相比下降22.2%,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35.8%,治案案件发案率下降13.2%,切实达到了“以打黑工作为龙头,创建一方平安”的工作要求。
鼎组远荐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