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科技强县战略,促进新农村建设,今年,石门县以政府10号令形式颁布实施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用以奖励在科持创新、科技成果转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并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奖励办法设专利技术应用、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知名品牌和优秀科技人才等六大奖项。各奖项每年申报和评审一次,每人每次资金1万元,并授予荣誉证书。目前,全县已有11名科技工作者申报了相关奖项。
石组办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