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组织发动中普及诚信教育。分级组建职称申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组织拟申报对象公开述职,公开测评打分,按照申报条件、业绩确定申报人选。
二是在申报评审中执行诚信标准。严格坚持标准条件、办事公开等申报工作原则,对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无不良反应者才能申报;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假论文、假证书、假成果、假业绩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在管理考核中营造诚信氛围。对具有高、中级职称人员定期进行岗位任期目标考核和证书登记注册,对不合格者予以低聘、缓聘甚至解聘;对申报评审中讲诚信的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讲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减少申报名额或取消申报资格;开展“证书打假”活动,发现假资格证一律没收注销,帮助企事业单位驱逐“南郭先生”。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