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为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这件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对此明确了时间任务,要求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启动实施阶段,要求参保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保人员的60%以上;明确了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城区村民);明确了参保方式;城镇居民参保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家庭为单位缴费整体参保,属于参保范围的一并登记纳入。参保时,乡镇居民的参保手续由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在校学生由教育局协助统一办理,户籍不在本县的在校学生,由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明确了医疗待遇;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期,在启动期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待遇;未在启动期参保或断保后续保的,从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医疗待遇;明确了措施要求等涉及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