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对象”监督。通过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执行个人、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等,县委主要领导对县政府各部门新任命的“一把手”进行集体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掌握“人、财、物”部门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日常考察、廉政谈话等,加强对年轻干部及临退休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是加强“重点时期”监督。严格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及逢年过节时的监督,防止“重要时刻”出问题。建立节前短信预警机制。在节日到来之际,借助短信平台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在进行节日祝福的同时,给予廉政温馨提示,确保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继续实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加强对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安排工程项目、使用大额度资金等工作中的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多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