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党委和支部自身建设。我们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党内交心通气制度,拓宽了领导干部沟通交流的渠道。7月份,县委组织部还安排部机关全体干部分头参加各乡镇党委的半年度民主生活会,督促乡镇党委参照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做法,认真搞好会前征求意见、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情况通报及整改提高工作,提高了乡镇党委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出台和完善了《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党务公开制度》、《新农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加强了对乡镇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村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述职制度,村级民主监事会成员全程参与述职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干部考核等次和干部工资等级的主要依据,增强了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依法履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推广村级民主监事会制度。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和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一道,对村级民主监事会制度进行选举程序上的简化,并适度加入党务监督的内容,印发统一的办点示范手册,将村级民主监事会制度推广到全县32个乡镇的356个村和居委会,形成了村党组织领导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三权分设、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村民自治新格局。自制度推广以来,各监事会累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2381条,向村支两委交办群众建议案856见,审核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内容1434次,审核后不准入账的审核后不准入帐的支出金额达11.36万元;监督村办工程建设项目319个,节省工程资金114.6万元;牵头筹集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896.4万元,监督施工通组公路总里程72公里。老百姓把村级民主监事会形象地称为“紧箍咒”、“智多星”、“和谐草”。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整合资源、规范运作、拓展功能”的思路,狠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建成并实际投入使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1个,其中国家计划项目86个,自筹自建项目5个,86个纳入国家计划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平均建筑面积达到123平米。为了充分发挥村级活动场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坚持边建设、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成功探索制定了《澧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试行办法》,使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仅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性工程,而且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